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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办函〔2026〕3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6-05-27 16:20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政办函〔20263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口县十一届人大次会议精神,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现将县十一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交付于你们,望认真办理答复。

一、办理任务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按照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对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分解表,进行逐件落实办理具体办理任务见附件1

二、办理要求

1、明确职责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责成专人具体办理,做到事项清楚、责任明确。办理过程中涉及多部门联合办理的,牵头单位要全权负责,协同单位全力配合,共同做好建议的办理答复。

2、制定方案。各单位要针对交办事项,深刻理解建议本意,认真研究,制定办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办理时限,细化办理措施全面落实办理责任。

3、加强沟通。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做到“三见面”一是接受办理任务后,立即与代表见面,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了解建议提出的背景和根本出发点二是有了初步解决方案后再次见面,征求代表意见,尽可能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形成共识三是形成正式答复件后,召开代表座谈会,让代表充分了解办理的全过程,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时效性,真正使代表满意。

4、调研督办。在办理过程中各单位及相关领导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切实调动承办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抓好督办落实。县政府办将适时对办理工作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办理进度,对办理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限期整改。

5、责任追究。对办理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重答复轻办理”“只答复不办理”,特别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交办事项责任悬空的单位,要严肃追究其责任,启动函询、诫勉、问责程序。

三、答复反馈

对代表所提建议务必在规定时限内一事一答,答复函应按照规定格式行文(附件2),有交办建议务必在202610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形式,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办和提出建议代表本人。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和代表不满意的,要限期重新办理。

附件

1.交口县十一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分解表

2.关于交口县十一届人大会议建议的答复(模板)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5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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