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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函〔2026〕11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西明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内继续进驻宗教活动场所的批复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6-02-13 17:29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政函〔2026〕11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西明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内继续进驻

宗教活动场所的批复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你部《关于西明寺佛教活动场所进驻县级文保单位文物手续办理的函》收悉。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西明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内继续进驻宗教活动场所。请你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和《宗教事务条例》《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会同县文物局等相关单位和属地乡镇政府,切实加强服务管理,确保相关工作和活动合法有序开展。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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