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函〔2025〕84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申请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近年来,交口县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资源节约、环境美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交口为目标,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5〕24号),我县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第七条所列情形,基本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要求,现申请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备案。
特此申请。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