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函〔2025〕78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交口县双池镇神岭山烈士陵园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交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收回交口县双池镇神岭山烈士陵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交自然资发〔2025〕43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等文件规定,县政府同意收储交口县双池镇神岭山烈士陵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收储交口县双池镇神岭山烈士陵园面积:1.2626公顷(合18.94亩)。收购储备交口县双池镇人民政府土地成本:人民币61.87万元。
县人民政府无偿收回交口县双池镇人民政府价值61.87万元的土地使用权。
交口县双池镇人民政府核减61.87万元资产,作为财务处理。
请你单位尽快办理相关事宜。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