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函〔2025〕59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交口县2021年至2022年度生态环境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吕梁市审计局:
现将《交口县2021年至2022年度生态环境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审计报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取水许可证到期未延续,造成无证取水294.72万立方的问题
问题表述:2015年11月18日,山西省水利厅核发交口县供水站(更名泓鑫供水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取水量84万立方米/年,水源类型地下水,取水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11月17日,截至2023年8月,泓鑫供水有限公司未办理延续手续,无证取水294.72万立方。
整改情况:2025年7月25日泓鑫供水有限公司已取得山西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决定批复,目前已领取取水许可证。因泓鑫供水公司所供给的城市用水是惠及人民群众的生命水源。鉴于该公司承担的是民生工作,公司对其水事违法行为认识深刻,配合整改主动积极,采取措施有力有效。基于以上所述,情节符合《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水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水行政处罚。”经听证会讨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作出不予该公司行政处罚决定。
2025年10月23日
交口县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