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县政府文件 > 函复类文件

交政函〔2025〕57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交口县2020年至2022年度生态保护及修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5-10-23 14:45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政函〔2025〕57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交口县2020年至2022年度生态保护及修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吕梁市审计局:

现将《交口县2020年至2022年度生态保护及修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审计报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冒领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33916元的问题

问题表述:抽查发现,交口县石口乡下村10户村民虚报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16.34亩,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3066元;桃红坡镇齐家庄、冯家港24户村民2018年既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又领取“四好公路”占地补偿款,多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20850元,涉及退耕还林地41.7亩。

整改情况:交口县桃红坡镇已完成整改,涉及的24户村民重复领取的退耕还林补偿款已全部退回;交口县石口镇在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实施初期依据项目参考设计面积与尹虎平、李瑞利等10户村民签订合同。但在实际施工阶段,受地形地貌等施工条件制约,以及部分村民配合度等因素影响,这10户村民的实际栽种面积与合同签订的设计面积存在差异。因工作疏漏,未及时对合同面积进行动态调整修正,导致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不过在项目验收环节,补助金均严格按照实际栽种面积进行发放。石口镇于2022年全面完成上述10户错误合同的更正工作。自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启动至今,石口镇始终严格执行政策,以实际退耕面积作为发放补助的唯一依据,不存在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冒领补助金的情况。

2025年10月23日    

交口县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