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函〔2025〕51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没收交口县桃红坡镇桃红坡村民小组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通知
桃红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没收交口县桃红坡镇桃红坡村民小组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请示》(交自然资发〔2025〕321号)已收悉。交口县桃红坡镇桃红坡村民小组未经依法批准,于2024年5月非法占用桃红坡镇桃红坡村集体土地0.26282公顷建设桃红坡新村便民服务设施项目,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罚款已如数上缴财政,现依法对交口县桃红坡镇桃红坡村民小组在非法占用0.26282公顷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共计3874.6平方米予以没收,请按有关法律政策办理。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