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函〔2025〕39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交口县2021年度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吕梁市审计局:
现将《交口县2021年度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审计报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未按期开工项目2个涉及资金628.6万元;未按要求绩效评价,项目未达绩效目标的问题
问题表述:1.未按期开工项目2个涉及资金628.6万元。
(1)交口县天鹏冶炼有限公司2020年实施的供热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投资150万元,计划2019年4月1日开工,2020年10月31日完工,实际2019年6月3日开工,2021年3月31日完工。(2)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2020年实施的34台燃煤锅炉淘汰项目分两个标段实施,其中一标段总投资478.6万元,计划2020年2月8日开工,2020年3月24日完工,实际2020年8月1日开工,2020年9月14日完工,延期半年。
2.未按要求绩效评价,项目未达绩效目标。
(1)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实施34台燃煤锅炉淘汰改造项目,抽查发现,温泉乡九年制学校燃煤锅炉改造设备闲置,未启用,石口乡卫生院燃煤锅炉改造后供暖效果不佳,未达预期绩效目标。
整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党组于2025年5月9日对原大气污染防治股股长郭军同志、燃煤锅炉淘汰项目具体承办人杨瑞生同志做出通报批评。
2025年8月28日
交口县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