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函〔2025〕33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没收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通知
双池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没收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请示》(交自然资发〔2025〕261号)已收悉。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未经依法批准,于2024年10月非法占用双池镇西庄村集体土地实施污染防控与修复治理项目修建综合楼和水池构筑物,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罚款已如数上缴财政,现依法对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在非法占用0.01785公顷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共计178.5平方米予以没收,请按有关法律政策办理。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