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办函〔2025〕15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交口县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保障政协委员依法参政议政的权利,确保提案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现将政协提案办理的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任务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委员所提出的提案原案内容,对照提案办理分解表,进行逐件落实办理。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具体办理任务见附件1)
二、完成时间
2025年10月30日前。
三、办理要求
1、明确职责。各承办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好提案办理工作,责成专人具体办理,做到事项清楚、责任明确。承办提案15件以上的单位,应选择一批领导关心、委员关注、群众期望的热点难点提案作为本单位的重点提案,由领导班子成员领办,推动问题解决。对于会同办理的提案,主办、协办双方单位要积极沟通联系,协办单位应在2025年8月10日前将办理意见提供给主办单位,共同做好提案的办理答复。
2、制定方案。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交办事项,深刻理解提案本意,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具体措施。
3、加强沟通。各承办单位要主动与委员进行沟通、联系和交流,认真听取委员的意见,了解提案提出的背景和根本出发点。办理过程中尽可能邀请委员参与办理,共同协商解决的办法,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求得委员的支持和谅解。
4、调研督办。在办理过程中各单位及相关领导要积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具体督办落实,同时做好上报材料质量把关,务求客观真实,简明扼要。
5、责任追究。对办理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重答复轻办理”、“只答复不办理”,特别是主观不努力,交办事项悬空的单位领导,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四、答复反馈
1、对委员所提提案务必在规定时限内一事一答,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行文(附件2),并按提案办理答复纸质与电子版并报政府办和县政协提案工委。
2、对于情况复杂、确实难以按时答复的,须书面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长办理时限,最多延长2个月,同时积极做好向委员的解释工作。
3、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和委员不满意的,要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并答复,同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
4、为确保提案办理工作的时效性和办复质量,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提案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进行督促检查。
附件:1.政协第十届交口县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分解表
2.政协第十届交口县五次会议提案办理答复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