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办函〔2025〕5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交口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局”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 规范和提升我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启用“交口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
凡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需使用 “交口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
特此通知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政办函〔2025〕5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交口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局”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 规范和提升我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启用“交口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
凡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需使用 “交口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
特此通知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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