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函〔2025〕15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国网吕梁供电公司关于征询陕西-
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线路
路径意见的函》的复函
国网吕梁供电公司:
关于《国网吕梁供电公司关于征询陕西-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线路路径意见的函》已收悉,经征询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和旅游局、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以及温泉乡等部门意见,现回复如下:
1.原则同意国网吕梁供电公司陕西-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线路路径方案,请贵公司进一步优化路线,少穿越龙王沟省级自然公园。按照生态红线保护区相关要求,在设计和施工中须遵循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的原则,确需占用林地时须办理林地审批手续。
2.避开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点,严禁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资源论证报告,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3.注意避让我县现有的县、乡村公路。
4.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施工中与电力部门协商好停电相关事宜。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