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函〔2025〕5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交口县人民武装部
2025年征兵命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基层人民武装部: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吕梁军分区《关于2025年征兵的命令》,2025年全国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交口县共征集新兵38人(不含女兵),其中,上半年征集新兵18人,下半年征集新兵20人。
一、征集任务
全县上半年各级各类毕业生征集比例要求不小于75%、大学毕业生征集指导比例为50%、大学生征集比例要求不小于62%。此命令只明确上半年男兵征集任务,下半年征集任务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依据上半年征兵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半年网上报名情况予以明确。
二、征集时间
上半年征兵,2月15日开始,3月16日起运新兵,3月31日结束;下半年征兵,8月15日开始,9月16日起运新兵,9月30日结束。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由部队与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好相关工作。
三、征集对象
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毕业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
四、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25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五、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上半年为3月1日,下半年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
七、征集经费
征集新兵所需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八、有关要求
军地各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决执行县政府、县人武部征兵命令,把征兵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进一步聚焦备战打仗,贯彻精准征兵理念,最大限度征集高素质青年入伍,我县上半年试行新审批定兵办法,下半年根据省军区通知进一步推广新审批定兵办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兵役机关要科学筹划,周密组织,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抓好征兵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单位要坚持依法征兵,确保体检政考核严格标准、役前教育安全正规、审批定兵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廉洁征兵各项政策规定,严守纪律红线、强化刚性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坚决杜绝征兵“微腐败”问题,确保征兵工作公开透明、风气纯正;要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任何铺张浪费现象。
交口县人民政府 交口县人民武装部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