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办函〔2024〕28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口县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交口县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请对照清单,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县长、副县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李刚县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督促指导全县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省、市关于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要求指导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指导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
4.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5.领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会议,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每月至少深入基层或企业调研检查安全生产一次。
二、副县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安全生产共同职责清单
1.组织分管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要求指导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组织分管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统筹推进分管部门(单位)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4.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把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5.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工作。
6.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构建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7.督促指导包联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8.每月至少深入基层或企业调研检查安全生产一次。
9.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王琳副县长
1.协助县长统筹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研究部署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2.协助县长明确县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体系,部署实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等工作。
3.指导加强全县地震灾害防范工作,指导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协调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4.指导加强对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5.指导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安全管理工作。
6.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7.指导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8.指导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各方面力量参与抢险救援行动。
9.指导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安全监管工作。
10.指导制定安全生产财政政策,落实县政府安全生产投入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11.指导加强核矿产开发利用放射性污染防治、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安全管理工作。
12.指导加强矿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
13.指导工会等群团组织发挥相关职能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14.指导加强地质勘查、测绘、土地整理等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15.按照《山西县应急救援响应流程》有关规定,组织指挥地质灾害、抗震救灾、生产安全事故、生态环境事件、城乡建设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指导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和评估工作。
李静副县长
1.指导加强职业中介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
2.督促指导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和知识纳入职业教育、农民工培训教育内容体系。
3.指导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4.指导落实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
5.指导加强重大体育活动、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等安全管理工作。
6.指导加强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示范应用。
7.指导加大安全生产重大科研项目投入。
8.指导支持科研机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
9.指导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
10.指导加强生产和流通领域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11.指导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处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12.指导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事故灾难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13.指导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内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经营秩序监管工作。
14.指导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考核评估各级监管部门监管效能。
15.按照《交口县应急救援响应流程》有关规定,组织指挥体育活动、市场监管事件以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韩晓宏副县长
1.督促指导将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
2.指导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学生实训实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各类实验室、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3.指导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职业卫生相关学科专业建设。
4.指导加强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督促景区(点)建立具备开放的安全条件。
5.指导加强文艺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站)、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文化单位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6.指导加强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7.指导加强公益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8.督促指导将安全生产科研工作纳入县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计划。
9.指导加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制造业安全监管工作。
10.指导化学和焦化工业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制定工作,推动安全产业发展。
11.督促实施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
12.指导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支持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3.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指导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从项目核准、初步设计、竣工验收、产能调控上预防煤矿超能力生产。
14.指导加强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安全管理工作。
15.指导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
16.指导加强规模以上企业电力用户科学用电、安全用电工作。
17.指导督促县属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8.指导加强粮食流通、棉花和食糖储备等流通、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9.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0.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21.按有关规定指导拍卖、展览、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和成品油流通等行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2.指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23.指导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
24.指导加强全县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5.按照《山西县应急救援响应流程》有关规定,组织指挥校园安全事故事件、文化旅游、煤矿生产安全、通信建设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白玉明副县长
1.指导加强全县水库、水电大坝、排洪河道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
2.指导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3.指导加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农村沼气管理工作。
4.督促指导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5.指导加强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和监测预警工作。
6.指导加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安全管理工作。
7.按照《交口县应急救援响应流程》有关规定,组织指挥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汛抗旱、森林和草原火灾、干旱洪涝灾害、气象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王虎兵副县长
1.指导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组织指导高速公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指导加强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道路运输许可工作。
3.指导加强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流向和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管。
4.指导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5.指导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6.指导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7.指导加强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8.指导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和普法宣传工作。
9.按照《交口县应急救援响应流程》有关规定,组织指挥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尹永彪副县长
1.指导加强养老、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儿童福利、精神卫生福利、婚姻、殡葬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
2.指导加强城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及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管工作。
3.指导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城市道路等市政设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4.指导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加强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5.指导加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
6.指导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7.指导加强城市户外广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8.指导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县长、副县长2024年安全生产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李刚县长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1.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重要事项,统筹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召开县安委会全体会议,对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做好国务院安委办吕梁矿山督导帮扶组对我县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指导制定全县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实施措施等政策规定。
4.领导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5.指导制定县政府领导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
6.指导优化县政府安委会组织领导体系及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年度考核工作。
7.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二、各副县长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共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1.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2.每季度深入基层一次,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进行督导检查。
3.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4.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及时研判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针对性部署专项整治。
5.督促指导分管单位推动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6.完成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二)分管行业领域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王琳副县长
1.组织做好县安委会日常工作,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定期向县常委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县安委会例会,统筹协调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巡查考核等工作。
2.协调制定县委常委、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指导修订完善“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产业新业态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协调重点行业领域围绕“一件事”建立全链条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
3.组织起草《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指导开展为期一年的矿山安全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化矿山安全治理模式改革转型,推动矿山转型升级,整体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5.指导强化重大风险源头防范和矿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
6.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矿山违法盗采、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非法营运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
7.指导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冶金工贸、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
8.协调做好国务院安委办矿山帮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促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指导制定全县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实施措施等政策规定。
9.指导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遇有突发事故灾害,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
10.督促健全应急指挥工作机制,严格值班值守。
11.协调加强应急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协调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2.指导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工作。
13.组织优化县安委会组织领导体系及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年度考核工作。
14.指导加强事故多发路段、高风险路段的管控和抓好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治理。
15.指导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营运车辆、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安全监管工作。
16.指导开展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从严监管桥梁、隧道、长下坡、急弯等高风险路段。加强货车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推动实施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精细化提升工作。
17.指导加强森林防火、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防治工作,协调推进全县巨灾防范工程和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任务。
18.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19.指导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发挥相关职能作用,指导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李静副县长
1.指导建立完善企业信息推送机制,实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牵头部门推送相关审批信息和资料。
2.指导从源头上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推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
3.指导开展行业领域消防专项整治,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4.指导开展锅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5.指导县红十字会发挥相关职能作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6.指导加强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和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7.加强指导公共体育场所建设、运营的安全管理工作。
韩晓宏副县长
1.指导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2.推动加强旅游安全综合治理,发挥行业安全生产专委会职能,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涉旅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3.指导抓好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4.指导加强私人影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业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指导开展文物建筑、文博单位电气线路及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6.督促指导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配齐安检门等设施设备。
7.协调指导教育、文旅等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8.指导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等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教科局对全县各类学校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验收和第三方评估。
白玉明副县长
1.指导开展林草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等专项排查治理行动。
2.督促指导农业、林业、畜牧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3.指导加强防汛抗旱准备和隐患排查,强化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易涝点智慧化监控。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用,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完善防汛抗旱协作和应急联动机制。
4.督促完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多部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健全信息报告机制和临灾“叫应”机制。
5.指导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王虎兵副县长
1.指导开展道路交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指导推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大“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3.指导开展民爆物品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4.指导加强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流向和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5.指导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6.指导加强人员聚集公共场所治安和交通秩序管理。
7.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九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8.指导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危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尹永彪副县长
1.指导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轨道交通、防洪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序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现城镇燃气管网智慧化管理。
2.指导开展经营性自建房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管理,强化日常检查,深入推进隐患整治。
3.指导开展全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城镇燃气及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4.指导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在建筑内将住宿、生产和仓储等不同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情况)等低设防区域实施差异化监管,解决消防安全问题。
6.指导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转包等行为的查处工作,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7.指导养老、儿童福利、救助管理等民政服务机构加强安全管理。
8.指导加强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推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和第三方评估工作。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