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函〔2024〕41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
汇 报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县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例行督察问题
涉及我县共3个问题,已整改2个,整改率66.66%,未到位1个,为汾石高速占地问题。
该问题为省重点工程汾石高速三标主线桥梁段及两侧临时堆放区,整改措施为清理复垦并督促主线段加快办理省级批复。目前,主线两侧临时堆放区已全部清理复垦,主线桥梁段于2022年7月2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函〔2022〕904号)文件已批复。由于汾石高速主线压覆矿产资源较多,6月19日,省交通运输厅与吕梁市政府召开汾石高速压覆矿产专题协调会,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和所涉企业的任务要求。8月1日,县政府李刚县长再次召集项目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所涉企业召开协调推进会,要求企地共同努力加快互不影响手续办理,已责成县级领导于8月上旬带领相关部门赴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中铝股份公司做进一步协商。
二、2021年矿产资源督察问题
涉及我县共有12个问题,已整改7个,整改率为58.33%,未到位5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对交口县宏伟矿石有限公司处罚整改不到位,以罚代管,该移送不移送(越界开采)问题
问题序号21,该问题为交口县宏伟矿石有限公司违法越界开采行为,我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于2020年10月27日对该公司越界开采行为进行了立案(越界开采面积51643.17平方米,合77.4647亩),并于2020年11月1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25.9584万元,处以违法所得30%的罚款7.78752万元,共计处罚33.7459万元,罚款均已全部缴清。
在立案查处期间,该公司积极配合调查,诚恳接受处罚并及时退回《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开采,对越界开采区域进行了修复治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越界采矿行为人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该公司诚恳积极,不存在拒改的恶劣行为,也未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所以县自然资源局未进行移送。
问题描述中所述挖掘机及石料位于图斑范围外及采矿权范围外,存在新产生的越界采矿行为。实际是在北京督察局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当时属于停产状态,问题中所述的挖掘机为临时停放、石料堆放为矿界内采出临时堆放厂区范围内的区域,不存在新的越界采矿行为。
问题序号11中所述,第二次下发时按照伪变化填报,对新发生的违法行为未立案,存在认定不准确问题。此问题具体情况为第一次图斑下发后已立案查处,经套合第二次下发的图斑在第一次下发的图斑范围内,故未新立案查处。
问题序号45中所述,将越界开采、无证开采以及私挖乱采等违法图斑判定为“伪变化”。此问题为系统填报人员操作失误,主观认为第二次下发的图斑在第一次下发的范围内并且第一次下发时已立案查处,故判定为伪变化,现系统已更改填报为违法,已整改完成。
问题序号63中所述,填报自然资源卫片综合监管平台不认真,存在漏报问题。此问题已在系统中更改填报,已整改完成。
问题序号11、21、45、63为同一图斑问题。
(二)关于对交口县炬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整改不到位,以罚代管,该移送不移送(越界开采)问题
问题序号22,该问题为交口县炬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越界开采行为,我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于2020年6月2日对交口县炬祥矿业有限公司越界开采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越界开采87915.05平方米,合131.8725亩),并于2020年6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24.8450万元,处以违法所得30%的罚款7.4535万元,共计处罚32.2985万元,罚款均已全部缴清。
在立案查处期间,该公司积极配合调查,诚恳接受处罚及时退回《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开采,并对越界开采区域进行了修复治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越界采矿行为人,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该公司态度诚恳积极,不存在拒改的恶劣行为,也未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所以县自然资源局未进行移送。
(三)关于未按照规定对交口县炬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越界开采行为开展破坏价值鉴定问题
问题序号118,该问题所述为交口县炬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越界开采行为,该公司越界开采查处没收违法所得24.845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违法所得未达追究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的标准,且违法所得价值清晰,故县自然资源局认定不存在开展破坏价值鉴定。
(四)吕梁市交口县晋阳选矿厂道路及空地问题
问题序号24,该问题为交口县晋阳选矿厂违法占地问题,2023年7月6日,县政府印发了《交口县耕地保护督察和土地卫片违法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交政发〔2023〕12号),整改措施为通过拆除复垦的方式消除土地违法状态。2024年7月31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温泉乡政府印发了《整改工作提醒函》(交自然资函〔2024〕158号),要求于8月30日前完成整改,确保问题销号。目前,地面设施已拆除清理,正在复垦中。
(五)吕梁市交口县辛庄铝矿矿界内堆场问题
问题序号25,该问题为交口县辛庄铝矿矿界内堆矿问题,2023年7月6日,交口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交口县耕地保护督察和土地卫片违法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交政发〔2023〕12号),整改措施为通过拆除复垦的方式消除土地违法状态。2024年7月31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温泉乡政府印发了《整改工作提醒函》(交自然资函〔2024〕158号),要求于8月30日前完成整改,确保问题销号。目前,地面设施已拆除清理,正在复垦中。
三、2018年之前督察“挂账”问题
涉及我县共未到位问题1个,为棋盘山风电站违法占地问题。
(一)处罚情况。没收该公司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26008.33平方米,对该公司违法占用非耕地192.0025亩(128000.66平方米),按每平方米5元处罚,共计处罚64.0003万元,目前罚款已全部缴纳。
(二)用地手续办理情况。交口棋盘山风电场一期(50MW)工程项目已完成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保护地核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发布、征收土地的听证、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国有单位同意证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交口棋盘山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项目占用的土地全部为国有农用地,项目只涉及农用地转用工作。项目已完成保护地核查、国有单位同意证明工作。
(三)用地手续工作进展。交口棋盘山风电场一期(50MW)工程项目、交口棋盘山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项目。目前正在进行违法用地没收文件的审批,随后将依法依规完善供地手续。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