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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办函〔2024〕4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保障城川河、段纯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4-01-29 10:25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政办函〔2024〕4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保障城川河、段纯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

县水利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拨付城川河、段纯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前期工作经费的报告》(交水字[2024]3号),已收悉。该项目县政府已于20237月20日批复同意实施,项目前期工作所需经费由县政府予以足额保障。接文后,请你单位抓紧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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