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函〔2024〕11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交口县天源石料厂与交口县康明石料厂
整合后产权明晰的报告
吕梁市露天采石场资源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吕梁市露天采石场资源整合的实施意见》(吕政发〔2023〕9号)和《吕梁市露天采石场资源整合工作领导组关于加快推进露天采石场整合工作的通知》(石整合字〔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县交口县天源石料厂与交口县康明石料厂拟进行整合,双方已签订了《采矿权转让合同》,约定将交口县康明石料厂采矿权转让给交口县天源石料厂,产权已明晰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合前产权情况
交口县天源石料厂,采矿权人: 交口县天源石料厂,投资人: 唐岳峰,投资比例: 100%,法定代表人: 唐岳峰。
交口县康明石料厂,采矿权人: 康建明,投资人: 唐岳峰,投资比例:100%,法定代表人: 唐岳峰。
二、整合后产权情况
交口县康明石料厂产权均归交口县天源石料厂所有,投资人:张廷计,投资比例 100%。整合后依托交口县康明石料厂重新划定矿区范围,整合关闭交口县天源石料厂。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