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办函〔2023〕20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交口县2022年度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整改工作的通知"> <font color="#000000">交政办函〔2023〕20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交口县2022年度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整改工作的通知</font>_交口县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县政府文件 > 函复类文件

交政办函〔2023〕20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交口县2022年度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整改工作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3-06-13 12:05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政办函〔2023〕20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交口县2022年度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

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乡、县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耕地卫片监督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耕保函2022〕7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严守耕地红线,决定对2022年度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进行全面排查、限期整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任务

经套合2021年、2022年两年的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图斑显示我县2022年度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共7615.35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7055.35亩。(水头镇96.51亩,其中永久基农田面积34.26亩、石口镇1465.8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391.45亩、康城镇603.85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44.91亩、回龙镇1905.74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790.2亩、双池镇705.38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79.82亩、桃红坡镇2014.2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899.01亩、温泉乡823.87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815.7亩。)

二、整改目标

1.2021年以来新发生的将永久基本农田中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限期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

2.2021年以来新发生的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计划和类型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未经批准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的超标准在公路、铁路等用地两侧红线外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化带的超标准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绿色通道的擅自占用一般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撂荒耕地自然成林、成草限期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及时耕种

3.对于符合政策规定将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4.除上述第1、2种情形外,2022 年度耕地和永久基本农 田“非粮化”问题图斑通过直接整改恢复或纳入年度进出平衡方 案整改,也可通过实施低效园地补充耕地项目的方式整改。现我县通过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比对,2022年吕梁市下达我县耕地“进出平衡”任务2762亩。

三、整改要求

1.提高站位,精心组织。耕地保护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厉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行为,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

2.压实责任,限期整改。乡(镇)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将下达的复耕责任落实到村组、承包经营人,以村组、地块为口径建立台账,确保应复耕的地块复耕到位、及时耕种,达到耕地变更标准要求。2023年715日前乡镇务必完成耕地流出整改任务的36%(水头镇35亩、石口镇528亩、康城镇217亩、回龙镇686亩、双池镇254亩、桃红坡镇725亩、温泉乡297亩)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并将整改情况分阶段以文字报告附表格形式报自然资源局,文字报告由镇长签字加盖乡公章。

3.加大动员,跟踪问效。县自然资源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严格耕地用途转用监督,严把耕地“进出平衡”关口,并做好业务解读和技术指导。县委、县政府将跟踪督导,对各乡(镇)年度耕地“进出平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责、问

联系人:曹建军    联系电话:13593378689

附件1

交口县2022年度各乡(镇)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汇总表

序号

行政区

                                               耕地流出地类                                               单位:亩

干渠

灌木林地

果园

坑塘水面

农村道路

其他林地

乔木林地

设施农用地

合计

 面积

基本农田面积

 面积

基本农田面积

 面积

基本农田面积

 面积

基本农田面积

 面积

基本农田面积

 面积

基本农田面积

 面积

基本农田面积

 面积

基本农田面积

 面积

基本农田面积

1

回龙乡



100.27

92.83

1420.55

1399.38



26.35

14.76

292.27

252.2

32.44

26.31

33.86

4.72

1905.74

1790.2

2

康城镇



184.3

183.23

62.47

62.04

1.32

0.7

16.18

12.12

251.81

236.95

37.64

30.48

50.13

19.39

603.85

544.91

3

石口乡



595.93

584.1

294.92

282.42

3.57

3.58

11.08

2.76

520.81

492.7



39.49

25.89

1465.8

1391.45

4

双池镇



242.55

214.09

172.45

167.78



3.4

2.97

180.18

137.71

83.97

57.04

22.83

0.23

705.38

579.82

5

水头镇



2.4

2.37



17.74

0.43

26.31

9.05

37.58

14.22

2.67


9.81

8.19

96.51

34.26

6

桃红坡镇

0.5

0.5

521.77

501.02

1022.8

977.52

2.58

2.58

40.56

25.07

322.78

287.9

93.87

95.92

9.34

8.5

2014.2

1899.01

7

温泉乡



65.13

64.97

15.37

15.37

1.24

1.24

17.16

15.52

636.02

631.8

65.91

65.08

23.04

21.72

823.87

815.7

总计

0.5

0.5

1712.35

1642.61

2988.56

2904.51

26.45

8.53

141.04

82.25

2241.45

2053.48

316.5

274.83

188.5

88.64

7615.35

7055.35


附件2

交口县    乡镇2022年度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图斑整改台账

村委

自然村

地类编码

承包经营权人

图斑耕地面积(亩)

图斑耕地面积(亩)

整改前地类

整改后地类

复耕复种情况

备注





































































































合计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12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