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函〔2023〕31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请示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晋环发〔2022〕6号)相关要求,经初步评估,我县基本达到《山西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中第九条、第十条所列条件,《山西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试行)》中各项建设指标标准,现申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请贵局协助指导申报创建工作。
特此函商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交政函〔2023〕31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请示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晋环发〔2022〕6号)相关要求,经初步评估,我县基本达到《山西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中第九条、第十条所列条件,《山西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试行)》中各项建设指标标准,现申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请贵局协助指导申报创建工作。
特此函商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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