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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发〔2023〕19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3-12-20 14:45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202319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

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直各相关单位:

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本着划转事项实施部门上下一致的原则,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1〕47 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政发〔202217 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事项划转工作要求

(一)《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市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基本目录》(见附件)中的事项,除本行政区域管理部门没有相应职责权限的,应全部划转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

(二)已划转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且运转良好的目录外事项,原则上不再划回原审批部门;确实不宜在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的,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退回原部门。

(三)未划转事项,应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推行“大厅之外无审批”。

二、调整划转审批事项清单情况

经本次调整,由主管部门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的事项共有29项,由行政审批局退回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事项共有8调整后,我县共有划转事项248项。请各相关部门及时对接,做好工作衔接,确保“一枚印章管审批” 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快推进划转事项标准化、规范化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加快推进划转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梳理,确保划转事项申请材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条件等要素与上级要求保持一致

本文件自发行之日起执行,由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附件:1.交口县划转事项清单(2023年版)

     2.交口县调整退回事项清单(2023年版)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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