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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发〔2020〕49号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交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放部分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0-08-21 15:24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政发〔2020〕49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交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放部分 

  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根据《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推广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授权经验的决定》精神和全市开发区建设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向交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交口经开区管委会)下放行政职权事项60项(及其监管、执法权限)。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下放事项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放事项内容  

  此次向交口经开区管委会下放行使行政职权事项涉及县直7个部门共60项(详情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向经开区管委会下放行使行政职权事项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做为第一责任人,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实效。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做好对接和承接,做到权责一致,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确保放权到位。交口经开区管委会要做好各项下放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明确下放职权事项的承接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提高履职能力,确保下放职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精确落地。县直各相关部门与交口经开区管委会要及时动态调整部门职责和权责清单、审批事项目录等内容,并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指导监督。县直放权部门要明确本部门每一项下放事项的对象、依据、具体操作程序、工作要求、时限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要通过人员培训、派员驻点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行政能力;要加强对下放职权事项的跟踪了解,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防止出现审批及其他事项脱节、缺位。交口经开区管委会要坚持以企业需求为服务导向,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清理中介服务,提高审批效率;要积极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创新审批方式,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要建立“一站式”办结的审批机制和“一口受理、一表申报、并联审批、统发证照”的服务模式,实行办事不出区,切实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附件:交口县人民政府向交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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