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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发〔2020〕35号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任光耀等同志任职期限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0-05-12 15:19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政发〔2020〕35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任光耀等同志任职期限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交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6〕50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深化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实行“三化三制”的指导意见》(晋人社发〔2017〕27号)文件有关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交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导班子实行任期制。 

  任光耀、刘俊明2名同志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任期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1日。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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