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和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决定对交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山西交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研究,县政府成立山西交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郑海生 县政府副县长
高庆云 县政府副县长
周炳峰 县政府办负责人
崔利平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成 员:司贵生 县法院副院长
陈银友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云平 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天刚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
赵 刚 县发改局局长
田迎丰 县审计局局长
张明星 县经信局局长
靳昌银 县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马保明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双柱 县住建局局长
马志杰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俊生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
张再高 县国税局局长
王小军 县地税局局长
李全德 中国人民银行交口县支行行长
赵国平 吕梁银监分局交口办事处主任
闫 伟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任俊伟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
李爱忠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事长
杨燕午 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翟旭乾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筹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主任由崔利平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筹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信用联社、金融中心及有关成员单位抽调。筹建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决定相关重大事项,拟定筹建工作方案及进度安排,组织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统筹推进申请筹建、开业及其他相关工作。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4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