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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发〔2017〕83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关于实行绿色图章审批制度的规定》的通 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7-10-02 09:14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政发〔2017〕83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关于实行绿色图章审批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效”改革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7〕56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吕政办函〔2017〕6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绿色图章审批制度的规定》(交政发〔2014〕112号)予以废止,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适用。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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