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发〔2017〕77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交口县委组织部《关于提名张保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交组干字〔2017〕69号)文件精神,经交口县人民政府2017年9月30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张 彦同志任县重点办主任;
晋 晖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蔡建明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郭 琦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莹红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武效军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田国光同志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任灵忠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刘志国同志任县林业局总工程师;
范晓娟同志任县文化局副局长;
康润莲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张文智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武鑫琴同志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艳峰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东崛同志任县粮食局副局长。
免去:
王金明同志县农经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建文同志县党群系统监察室主任职务;
任春霞同志县政法系统监察室主任职务;
杜芳珍同志县宣传系统监察室主任职务;
马红克同志县政府办系统监察室主任职务;
韩鹏仙同志县发改系统监察室主任职务;
苏志兴同志县农业系统监察室主任职务;
郭瑞娉同志县教育系统监察室主任职务;
穆利明同志县卫生系统监察室主任职务;
李长宏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职务;
郑建明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商贸公司经理职务;
张 彦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张文智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职务;
刘永琴同志县农业委员会总工程师、新农办副主任职务;
晋 晖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张兔旺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任灵忠同志县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关红星同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庞 敏同志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康润莲同志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范晓娟同志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刘志国同志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惠萍同志县政法系统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郭海棠同志县宣传系统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王月珍同志县发改系统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刘金荣同志县经信系统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韩晓东同志县经信系统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王晓红同志县教育系统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吕 力同志县农业系统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郑树君同志县农业系统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秦晓东同志县卫生系统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