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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政办发〔2020〕33号关于印发吕梁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0-05-25 10:02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于印发吕梁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吕梁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依据《山西省以数字政府为牵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山西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建立大数据驱动的政务信息化服务新模式,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和深度开发,促进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协同再造,积极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在全省“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框架下,高标准打造我市数字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建设目标。

  2020年6月底前,搭建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架构,理顺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系,编制完成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整合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服务数字政府建设的能力。2020年底前,市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政务上云实现“应上尽上”和数据共享,数字政府运行支撑体系基本建成,一批数字政府重点应用项目上线运行。数字政府建设进入全省第一梯队。

  2021年底前,数字政府管理和运行体系全面理顺,信息化基础设施全面满足数字政府建设要求,一批数字政府特色应用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宏观决策、区域治理等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数字政府运行管理体系。

  1.建立“一局一公司一中心”管理架构。按照省“品字型”管理架构要求,由市政务信息管理局承担电子政务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等职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市云计算运营公司,要加快公司改制,作为吕梁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承担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建设、运维任务。组建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负责全市数字政府建设技术层面的设计、论证、咨询、指导和评估,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云计算运营公司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6月底前完成)

  2.健全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模式。按照“统一管理、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原则,市政务信息管理局是我市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全市政务大数据的研究、开发、共享和利用,推动建设政务大数据管理体系;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市级政务云平台、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管理;开展电子政务外网和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推动网络和数据资源安全防护保障体系建设。市云计算运营公司负责承接市直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维;负责扩展完善市级政务云平台服务目录,建立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日常监测机制和技术标准;负责迁移后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本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对政务信息系统定期开展对照分析,提出使用满意度报告;负责内部办公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云计算运营公司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6月底前完成)

  3.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享。依托市级政务云,促进政务信息系统快速迭代开发和集约发展,实现由分散建设向共建共享的模式转变,坚决避免新增“信息孤岛”。鼓励县级政务部门使用市级政务云平台资源实现本级应用。出台《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规范市直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建设、验收、安全保障和应用评估。强化市县两级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统筹推进本级数字政府建设的职能。加强市县两级政府政务信息化工作力量和协调能力,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衔接、统筹有力的政务信息化组织体系。(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云计算运营公司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8月底前完成)

  (二)构建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体系。

  4.建设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按照省“一平台”整体架构的要求,统筹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该平台是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领导驾驶舱、数字城管、社会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环保等各类专业系统的总平台,负责统一提供视频资源、物联网资源、大数据资源、调度指挥、地理信息等资源的调用接口,统一提供人口库、法人库、公共信用库、宏观经济库、空间地理库和电子证照库等资源库的共享接口,避免不同数字化应用在相同基础资源建设上的重复投入,避免新增信息孤岛。(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云计算运营公司牵头,2020年6月底前完成平台搭建,7月到12月陆续接入部门系统)

  5.建设完善全市政务云平台。按照全省“一朵云”,即“1个省级政务云,N个行业及市级政务云的“1+N”全省域云基础架构,建设市级政务云管理平台,将吕梁市云计算中心、华为山西(吕梁)大数据中心政务数据对接,实现全市政务数据互联互通,由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统一管理,面向全市各部门提供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的专业化系统托管、业务协同、容灾备份服务,并实现与省级政务云平台对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市云计算运营公司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底前完成) 

  6.建设完善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完善全市“一张网”,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向市县各部门、街道(乡镇)、人员密集的社区全覆盖。推进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整合,提升网络带宽和运行保障水平,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全市“一张网”服务支撑能力。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完成全市电子政务外网IPv6(互联网通信协议第六版)改造;完成市、县互联网出口整合,实现互联网出口统一管控,强化安全保障,提升服务质量。(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底前完成)

  (三)构建数字政府数据资源体系。

  7.强化政务数据统筹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务数据采集、提供、维护、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政务大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加强政务大数据汇聚管理和应用,配合省完成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6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为实现数字政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健全“一数一源”的数据更新维护机制,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发改委、市云计算运营公司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底前完成)

  8.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按照全省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标准规范,优化提升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加快实现省市两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共用。落实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共享责任,市直各部门业务系统依托共享平台开展数据共享应用,业务系统产生的数据按统一规范接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市发改委、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市云计算运营公司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底前完成)

  (四)构建数字政府服务应用支撑体系。

  9.推广各类电子政务服务应用。各级各类政务信息系统,推广统一身份认证应用,实现全市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按照省的部署,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重复提交材料、证明等问题。推动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政务服务+物流快递”服务应用,实现“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办成事”。(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底前完成)

  (五)构建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

  10.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致性防护体系,打造数字政府安全防护的“一城墙”,保障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转。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明确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之间的安全责任。(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云计算运营公司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底完成)

  11.保障电子政务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务领域云、网、平台、数据、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提高系统访问、技术应用、运维服务、数据流动等方面安全管理能力。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的安全保障机制。严厉打击网络和数据领域的不法行为。(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市云计算运营公司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底完成)

  (六)加快开发数字政府基本应用。

  12.加快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和审管衔接功能,由市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整合市级各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实现应接必接,并将数据推送至省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必上,办件数据应传必传。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的优势,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优化网上办事流程,实现系统性审批流程再造。加快推动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90%网上办。推动“好差评”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一事一评。(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云计算运营公司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13.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按照全省一个系统管监管的要求,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重点监管,以及移动监管、非现场监管等,实现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加快市县各监管部门监管事项的录入,实行统一的清单化管理。强化监管行为信息录入,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风险可发现、监管数据可共享。为各部门开展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支撑,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对各级各部门监管工作的监督和效能评估,实现对监管的监管。(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市直职能部门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2020年底前完成)

  14.加快建设市级“领导驾驶舱”系统。依托省级领导驾驶舱智慧应用系统,开发市级“领导驾驶舱”,对市县两级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数据进行汇聚和统计分析;对火灾、地质灾害、疫情等突发情况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快速响应和指挥调度;展现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精准扶贫“一码清”等重点领域的进展和成效;实现市领导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视频调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决策科学化水平。(市政府办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应急局、市扶贫办、市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15.加快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依托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数据、统一管理的要求,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以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数据库为基础,以万米单元网格为管理基本单位,以城市管理部(事)件为管理对象,以城市管理采集员、移动视频监控车、固定视频探头、12319城市服务热线等为信息来源,实现集中接警、及时研判、快速响应、统一指挥和联合行动, 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体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市城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8月底前完成)

  16.加快建设水质环境综合信息化监管系统。依托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构建智能、开放的环境保护信息化体系,建设全市水质环境综合信息化监管系统,完善水环境监测手段,识别水环境污染源及其污染类型,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实现源头治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17.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一部热线管便民”的目标要求,整合贯通全市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实现与省级平台的对接。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热线处置体系,实现“一号对外、多线联动”,全天候受理、处置、转办群众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并对群众诉求进行核查回访,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9月底前完成)

  18.建设基层治理系统。依托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打破数据壁垒,整合视频、网格、物联网、政务信息等资源,形成统一的基层治理系统。依托政法系统全科网格,网格员采用统一的手机APP来采集各类信息并上报系统,实现“一网多能”和“一员多职”,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托“雪亮工程”,整合交通、消防及社会视频监控资源,形成视频监控全覆盖。引入AI人工智能技术,对环卫、交通等进行智能巡查;依托综治中心,建设市、县、乡(街道)指挥中心,形成多级联动、功能集成、信息共享、功能完善的城乡社会智慧治理体系,破解县和基层的断层,解决“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难题。以离石区、汾阳市为试点,依托市基层智慧治理系统和人口、法人等六大基础信息库,完善基层治理信息库,接入“雪亮工程”视频资源、基层综治、信访维稳、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便民服务等部门信息,为基层治理提供数据支撑。取得经验后,全市推广。(离石区人民政府、汾阳市人民政府、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委政法委、云计算运营公司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19.进一步提升“吕梁通”APP服务能力。推动“吕梁通”与“三晋通”贯通,将行政审批事项接入“吕梁通”,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一网通办”“一次不用跑”。接入市民办事、网格化管理、社会保障、养老助残、环境保护、生育服务、12345市民热线等服务和应用,不断提高市民和企业办事的便利度、市民社会治理的参与度。加大“吕梁通”APP推广力度,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吕梁通”。(市大数据应用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6月底前完成)

  20.推动民生领域数据集中和应用开发。加快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文旅、智慧交通等建设,推动民生领域数据集中和应用开发,形成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监管统筹的移动化、整体化服务能力。(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2021年底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吕梁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打造数字政府。市政务信息管理局要做好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并抓好督促落实。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制定具体的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人才支撑。

  完善政务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对于特殊岗位和急需人才,进一步畅通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采用公务员聘任制等方式,吸引和择优选用专业化人才。将政务信息化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开展面向各级各部门负责人的高级管理培训和普通公务、技术人员的轮训。注重培养既精通政府业务又能够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市云计算运营公司要加快人才引进,加强专业力量,做好全市数字政府建设支撑。

  (三)强化资金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统筹力度,发挥资金效益,大力支持数字政府建设。完善多元投资机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建立完善政企合作、政银合作机制,引入各类金融资本,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优势,优先培育和支持一批数字政府建设重点项目。

  (四)强化考核监督。

  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重点督查范围,发挥考核督查导向作用,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将数字政府建设资金分配与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等挂钩,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对数字政府建设项目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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