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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全市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的意见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9-05-10 15:26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加强全市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全市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的意见
  
  考试安全是实现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的重要保障,是关乎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民生工作,为全面加强我市招生考试特别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切实提高全市高考安全保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实现平安高考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招生考试安全主体责任
  要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分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级政府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对当地考试安全、考风考纪负总责,亲自安排,坐阵指挥;政府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要亲自主持研究落实各项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教育行政部门要扛起平安考试的法定责任,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考风考纪等工作;招生办要坚持“依法治考,规范管理,职责明确,属地负责”的招生考试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招生考试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各职能部门要对高考阶段自身所承担职责负主责,主动协调配合,积极完成任务;考务工作人员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
  二、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综合整治考试环境力度
  (一)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年度教育部、省、市招生考试会议精神,及时分析研判本地高考工作形势,突出问题导向,科学制定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招委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严阵以待,形成反应快速、整体联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考试期间,各考点都要有公安人员驻守执勤。
  (二)开展综合整治招生考试环境四个专项行动。一是开展联合净化涉考网络环境行动。网信办、无委会、公安、网监部门要严密监测考试舆情,及时清除疑似有害信息,积极应对处置舆情,并上报招委;二是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行动。市场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销售涉嫌考试作弊用途的电子产品等违法行为,切断销售渠道;三是开展净化考点周边环境行动。无委会、公安、交警、消防、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要加大对考点周边涉嫌考试作弊无线电信号的检查和处置力度,加强考点周边治安、交通、消防等保障工作;四是开展联合打击替考作弊行动。公安、教育、招考等部门要全面收集涉嫌替考服务、招募枪手等线索,提前控制可能进行替考作弊的嫌犯。
  (三)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防范工作。教育、招考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防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招委《关于提升全市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水平的通知》要求,把标准化考点建设经费列入2019年度财政预算,急事特办,保证及时足额到位。2019年全市所有考点必须配备入口安检门系统和人脸识别、指纹识别、身份证验证三位一体的身份验证设备,对视频监控系统要更新为数字高清系统、无线电信号屏蔽仪要更新为集无线侦测、屏蔽终端为一体的全方位屏蔽阻断系统,对金属探测仪要及时进行维护更新。维保人员、执机人员必须参加严格培训,实时值守,绝不能出现维护、使用方面的失误,更不能发生事故。5月中旬,全市标准化考点和考场建设任务必须全部完成,并调试检查完毕。市政府要组织对全市各考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四、抓住考试各关键环节,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到位
  (一)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各县(市、区)招办主任对报名工作负第一责任,各高中学校校长负直接责任。要抓牢信息采集、信息确认、编排考场等关键环节,做细做实报名工作。教育部门要对报名的应届生进行严格的学籍比对;公安部门要对报名的往届生进行严格户籍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考。
  (二)严把考务人员选调关。要选聘在编在岗、政治过硬、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身体健康的人员,特别是共产党员担当考试工作。考点主考由考点所在学校校长担任;市派巡视团要请纪检部门派员参加,团长由一名县级领导担任,每个考点市招委都要派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蹲点巡视;外派监考领队必须由教育部门或相关学校领导担任。要认真落实回避制度,不得聘用临时人员。
  (三)严把业务培训关。实行培训考核聘任制,做到未经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高考业务培训工作要先期举行,市派巡视人员和各县(市、区)外派领队由市教育局和市招考中心共同负责培训,监督检查员、监考人员由县(市、区)教育局和招办共同负责培训。要针对新增设的三位一体人脸识别和安检门系统的使用,进行重点培训演练。
  (四)严把规范操作关。一要强化保密措施。要选用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同志参加试题、答题卡的运送和保密工作;试题、答题卡运送,必须全程GPS定位、录像;保密室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抓牢试卷分发交接、保密室管理等环节的每个细节;市级指挥中心要实时对各县(市、区)保密室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二要强化考务操作。要严格抽签办法程序,认真实行监考人员每科考试随机抽签定岗的办法,严防假抽签现象发生。市招考中心要严格准考证存根管理,严防内鬼寻机作弊;要严格考场人证确认、信息核对,考生入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三位一体的人脸识别认证,开考后监督检查员要再次逐个核对考生所填姓名、准考证号与条形码信息、准考证、准考证存根、身份证及本人,必须全部统一。三要强化考场监督。监控室要对考场、楼道、安全通道实施全程监控,认真如实填写《考生违纪视频监控记录单》;要严格请示报告,发现替考和高科技作弊等问题,立即按程序报告考点主考,主考要第一时间会同省市巡视员按要求及时处置,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四要强化巡视巡查。巡视巡查人员要按规定认真实施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要严肃工作纪律,巡视领导和考务人员不能单独进考场,监考人员不得串岗,不得离开考场,不得聚集聊天;楼层监考要坚守岗位,不能有麻痹思想,严禁考试无关人员进入监考区域。
  五、加强安全风险防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市、区)要成立高考安全应急处理领导组,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防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是教育、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考场及周边疫情、扰乱考场秩序、自然灾害、暴力恐怖、交通安全等情况的排查和应急处置防患。二是要加强考中应急处置。对替考、作弊行为,要严格按照《考务工作手册》迅速做出处置并按程序立即报告。发现违纪问题,招委主任、教育局长、招办主任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处置,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处置。对考场因生病不能坚持参考的学生和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情况,要认真研究、科学处置,并严格执行重大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制度。要全力维护考场秩序,确保不因个别情况影响考场考试的正常进行。三是强化试题、答题卡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认真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和防偶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四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决不允许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绝不能虚报、瞒报、不报。
  六、层层夯实责任,落实岗位职责
  要狠抓考试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招委、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必须把高考安全紧紧抓在手上,责任扛在肩上。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对考务管理负总责,落实考试安全、考风考纪和考务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手册》的相关要求,各考点主考对本考点考试安全负直接责任,各监考带队领导负责对本队监考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巡视检查团总团长、副总团长、团长要加强对巡视人员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所有涉考人员都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和“诚信施考承诺书”,形成诚信考试和诚信施考的双向承诺制,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七、强化学习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所有涉考人员都要加强学习,重点学习《考务工作手册》《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全面掌握考试业务知识。要严格按照《考生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等有关规定处置各类问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高考安全无小事的危机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查找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全力以赴维护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实现“平安高考”任务目标。
  八、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大问责力度
  各县(市、区)招委要进一步加强对高考工作的领导,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把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作为保证和促进教育健康发展、培养良好学风、反腐败的大事来抓。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考试工作中参与各种违规舞弊行为的党员干部要加大惩处力度,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按照程序严肃追究问责;教育部门要对违纪监考人员、教师采取调离岗位、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相关学校要对违纪监考教师采取不予评模评优、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公安部门对于招生考试中各类违法乱纪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加大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各考点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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