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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吕梁市集中整治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和土炼油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8-10-12 15:40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放大 正常 缩小

吕政办发〔2018〕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吕梁市集中整治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和土炼油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4日      
 

   

  吕梁市集中整治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和
  土炼油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和“土炼油”生产窝点,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部门联动、分类施治,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原则
  针对当前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及“土炼油”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成品油行业整治工作,切实将“百日行动”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日常监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相结合,坚持市县联动、以县为主、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堵疏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整治行动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各部门监管水平,推动成品油行业健康发展。
  三、整治重点
  以《安全生产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集中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月8日,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一)对非法生产经营“土炼油”的企业及窝点,一律依法取缔。
  (二)对黑加油站(点)的整治。
  1.对列入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加油站设置要求,但手续不完善的加油站(点),一律停业整顿,并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手续补齐之前,一律不准复业。
  2.对不符合规划和加油站设置要求的黑加油站(点),一律依法取缔。
  (三)对黑加油车的整治。
  1.对于无证、无牌、套牌或证照不全非法从事成品油、废机油运输的,一律依法取缔。
  2.对于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并使用各类油罐车非法从事成品油销售的,一律依法取缔。
  (四)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
  对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的加油站(点),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环保设施、油品质量、购销票据、计量器具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规范经营。
  四、部门职责
  市商务局:负责成品油仓储和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和实施,以及新建油库和加油站的规划确认。负责依法对成品油流通企业的购销、油源、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监管,对违规建设和经营的黑加油站点进行查处。
  市交通局:负责依法查处不具备成品油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废机油等运输、销售的车辆,查处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域内违法建设加油站点的行为。
  市工商局:负责对流通环节油品质量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掺假使假、以次充好、商标侵权等非法经营行为。协助成品油经营许可部门依法查处、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市国土局:负责依法查处“土炼油”生产窝点及黑加油站点违法占地行为。
  市住建局:负责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违法在建加油站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市公安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侦查成品油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等活动的刑事案件。
  市交警支队: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道路运输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无证、无牌、套牌或证照不全黑油罐车进行取缔。
  市税务局:负责依法查处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和“土炼油”生产窝点涉事单位偷逃税款行为。
  市质监局:对生产各类基础油、燃料油等生产环节进行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产品质量检验。
  市环保局: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以及其他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监督查扣和没收的油品及相关设备的无害化处置。
  市国电、地电公司: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切断非法油品生产和非法经营油品单位的电力供应。
  市规划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加油站点选址意见、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规划竣工认可等手续办理。
  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日常安全管理,负责新改扩建加油站的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督促成品油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管理。
  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消防审核、验收等手续办理。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依法查处成品油行业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指导符合规划条件的加油站点尽快完善手续,实现合法经营。
  五、组织领导
  根据集中整治行动需要,市政府成立吕梁市集中整治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和“土炼油”生产窝点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立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敬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杨巨才  副市长
  李安林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梁  斌  市政府秘书长
  孙志文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王雪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月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薛  波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爱保  市商务局局长
  王  吉  市交通局局长
  李虎顺  市工商局局长
  白晋华  市国土局局长
  靳东征  市住建局局长
  贺卫东  市税务局局长
  宋永瑞  市质监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刘玉云  市环保局局长
  曲晓东  市规划局局长
  南建中  市安监局局长
  赵  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  毅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岳  鹏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闫晓宏  国网吕梁供电公司经理
  白富军  地电吕梁分公司经理
  领导组下设三个专项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敬平
  副组长:杨月祥、薛波、陈爱保
  负责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工作统筹、上下协调、信息梳理收集、部门行动计划督促、交办督办、分析研判、总结汇报、工作考核、宣传报道等工作。
  联络员:张晓刚、乔翔
  (二)隐患排查组。
  组  长:杨巨才
  副组长:王雪平、南建中、岳鹏、宋永瑞
  负责线索排查、明察暗访、督查检查、受理举报、现场处置、案件移交等工作。
  联络员:李国荣、孙晓敏
  (三)依法打击组。
  组  长:李安林
  副组长:赵平、韩毅、贺卫东、李虎顺、白晋华、靳东征、王吉
  负责依法打击违法单位及人员、依法打击阻挠抗法人员、查扣违法车辆及生产设备、拆除涉事违建场所、追缴偷逃税款等工作。
  联络员:马瑞芳、张惠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双打”办(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敬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陈爱保同志兼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尽快组建专门的领导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集中对本辖区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和“土炼油”生产窝点进行查处取缔。同时,要认识到此次整治行动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责任重大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主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切实使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舆论引导,畅通举报投诉。市县两级宣传部门要加大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宣传的工作力度,大力宣传成品油市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效果,加大对成品油市场中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成品油市场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肃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市县两级要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边督边改、边整边改,切实将集中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市县两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村委要积极履行整治职责,对不履职、不尽责,整治不及时、不彻底,甚至包庇保护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及个人,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启动问责机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抓好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在做好集中整治的同时,要注重将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把好各部门许可审批的关卡,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分级监管等制度落实常态化,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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