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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教育的意见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8-04-20 16:32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放大 正常 缩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拨掉贫困穷根,实现乡村振兴,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在落实“办好农村教育40条”和“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60条”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教育的意见。

  一、办好农村学前教育

  1.合理布局公办幼儿园。保证一个乡镇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其余小学(教学点)可根据学前适龄儿童数量附设幼儿班。确保每个适龄幼儿有园入,幼儿入园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2.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一是配齐幼儿教师。各县可结合实际配齐幼儿教师,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二是提高农村幼儿教师待遇。幼儿教师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筹措采取收取学费和财政补贴的办法予以解决,市级财政给予国家级深度贫困县的幼儿教师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对其他贫困县(含文水县)的幼儿教师每人每月补助150元,其余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予以保障。

  3.农村幼儿园公用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可按生均300元的标准列入当年各县市区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添置设施设备和改善办园条件,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

  二、合理布局农村中小学校

  4.稳定农村小学校和教学点。为了切实减轻农民教育支出负担,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对现有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对于确因生源流失,连续2年没有学生的农村学校和教学点方可撤并。

  5.优化农村初中布局。为提高初中的教育质量,根据初中学生年龄特征和家长愿望,按照“就优、集约”原则,常住人口较多生源稳定的乡镇办好一所农村初中,常住人口较少生源不稳定的乡镇至少办好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有条件的地方以县统筹,可集中布局在交通发达、人口聚集的大镇和县城。.

  三、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

  6.巩固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果。针对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同城区学校存在差距的实际,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省定办学标准,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农村学校的装备水平和办学条件,到2020年全市农村中小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同城区中小学校达到同等水平。

  7.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一是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到2020年,学生宿舍、食堂、饮水、洗浴、厕所、取暖达到省定基本标准。二是提高贫困县农村寄宿制学校(含全市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和非贫困县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档立卡家庭贫困户子女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将现已实施的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进行整合使用,全部用于学生免费就餐。整合后对贫困县农村寄宿制学校所有寄宿生、非贫困县建档立卡家庭寄宿生和特殊教育寄宿制学校寄宿生伙食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小学生每天10元、初中生每天11元、全年按250天执行,保证寄宿生的膳食营养。对于在农村寄宿制学校低年级学生不在学校就餐的小学生,按上述补助标准给予补助。贫困县每生增加的2元补助和非贫困县每生增加的6元补助,市县按3:7负担。三是关爱留守儿童,办好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之家。

  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8.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对农村中小学在岗工作的教职工每人每月给予一定数额的生活费补助,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力争到2020年,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师都住上周转房,改善教师居住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指标向农村教师倾斜,农村学校中高级职称结构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设立“吕梁最美乡村教师”荣誉称号,每年评选30名,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真正做到让农村中小学教师“住得下、留得住、教得好”。

  9.配齐配全农村学校教师。一是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重新核定,农村小规模学校按班师比核定,规模以上学校按生师比核定。二是加强农村教师培养基地建设。农村初中教师主要在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选聘,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主要在师范专科或以上毕业生中择优选聘,在吕梁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就读的学生,毕业后按20%的比例择优录用到农村小学校(幼儿园)任教,服务期6年;三是继续实施“顶岗支教”计划;四是继续实施免费师范生和“农村中小学特岗计划”,鼓励新聘教师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

  10.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一是同全国重点师范院校合作,三年内对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遍进行一次轮训,着力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二是实施城乡教师交流,县域内每年选派城区学校县(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师(含模范教师、班主任、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到农村任教的教师享受农村教师生活费、交通费补贴,并在职称评定、评模评优方面予以倾斜。

  五、加强校长队伍建设

  11.实行校长任职资格制。一是坚持教育人办教育原则,从政治要求、职业素养、专业标准确定校长任职资格,一般校长从副校长中选拔,副校长从校级中层管理人员中选拔,中层管理人员从优秀班主任中选拔;二是扩大校长办学自主权。要完善校长责任制,落实校长在副校长提名权、中层干部聘任和教师聘任等方面的用人权;落实学校在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模等方面的评价权;落实学校在绩效工资、优秀教师奖励方面的分配权;落实学校在课程开发、教育质量评价方面的管理权。

  12.提高农村学校校长治理学校能力。一是同全国重点师范院校合作,三年内对全市农村中小学校长普遍进行一次轮训,通过采取外出挂职学习、后备校长孵化培训等方式,着力提高农村中小学校长治理学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每年选派部分城区学校校级领导到农村学校任职(挂职),着力解决农村学校办学理念陈旧、教学质量低下等突出问题,对到农村任职校长在职称评定、评模评优方面予以倾斜。

  13.设立吕梁“最美乡村校长”荣誉称号,每年评选15名,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

  六、扎实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

  14.积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从2018年起全市要全面实施“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县域内统筹教师编制和职称评定,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转变,盘活优质教育资源,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15.全力推进办学模式改革。县域内实施教育联盟、大学区制的学校办学模式改革,破解目前学校城区强农村弱的难题,建立以城区优质学校为主体,实行一带一或一带多(农村学校或教学点)的教育联盟或大学区,实现管理互动、师资交流、资源共享、活动同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

  16.积极开展县级结对帮扶活动。交城县、孝义市、汾阳市、文水县、离石结对帮扶兴县、临县、石楼县、岚县、方山县,从学校布局、办学理念、校园文化、人才培养、教学研究、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等方面全面进行帮扶。同时可参照离石区江阴初中的模式分别办好一所小学和一所初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17.全面深化《义务教育管理标准》改革。鉴于我市已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从2018年起,要在全市推广学习孝义经验,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8.扎实打造农村特色教育基地。建立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文化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的品质;利用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开展“热爱吕梁、热爱家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激发学生热爱吕梁的自豪感,增强报效家乡的责任感;利用农村广阔的天地,开展热爱劳动主题教育,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提高学生的劳动能力和意志品质。

  七、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考核督导

  19.加强教育督导。一是市级层面制定出台农村中小学督导考核(评估)办法,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考核县级政府履职情况,县级政府教育督导室考核下属各学校;二是聘请专职、兼职督学,建设一支专业性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市级督导队伍,明确督学责任区的划分,常年开展督政、督教、监察工作;也可采取聘请第三方督导评估机构开展教学评价、学校评估等工作。

  20.严格考核奖惩。加大教育在年终岗位责任制中的考核权重,把各县市区在农村基础教育的履职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本年度教育履职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由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全市通报表扬,对年度考核中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在全市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考核结果将在吕梁日报进行公示。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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