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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办发〔2023〕4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3-09-07 17:19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放大 正常 缩小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

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23〕4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工作方案

受疫情影响,经省政府同意,原定于2022年举办的山西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以下简称“省残运会”)延期至2023年举办。本届省残运会由省政府主办,省残联、省体育局、大同市政府共同承办。为确保本届省残运会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工作

(一)竞赛项目

个人项目13个:田径、游泳、盲人柔道、乒乓球、羽毛球、射击、射箭、轮椅击剑、举重、象棋(与省运会同办)、围棋(与省运会同办)、飞镖、盲人跳绳。

集体项目4个:旱地冰壶(轮椅组、听力组)、盲人门球、聋人足球(5人制)、聋人篮球。

(二)竞赛项目布局

省残运会比赛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举行。

轮椅击剑、盲人门球的比赛已于2022年6月20日至24日在运城市举办。

旱地冰壶(轮椅组、听力组)比赛已于2022年7月11日至15日在晋中介休市举办。

射击比赛于2023年7月在临汾市举办。

射箭比赛于2023年7月在运城市举办。

其余比赛于2023年9月5日—10日在大同市举办。

(三)竞赛组织

各体育项目由省残联、省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重要活动

(一)组委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9月6日上午在大同市体育中心会议室举行。

(二)省领导接见全省残疾人体育工作者代表:2023年9月6日下午在大同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举行。

(三)开幕式:2023年9月6日20:00在大同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举行。

(四)组委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9月9日下午在大同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举行。

(五)闭幕式:2023年9月9日20:00在大同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举行。

(六)新闻发布会:适时在大同市召开本届省残运会新闻发布会。

三、组织机构

成立省残运会组委会,由省委副书记担任组委会名誉主任,副省长刘旸、副省长熊继军担任组委会主任,省残联理事长巩成,省体育局局长赵雁峰,大同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强,大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艾凌宇担任执行主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信访局、省档案局、团省委、省档案馆、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大同市委、大同市政府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省残联理事长兼任秘书长,省残联副理事长、省体育局副局长、大同市副市长兼任副秘书长,成员由省直相关单位、省残联、省体育局有关处室和大同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部、计划财务部、新闻宣传部、大型活动部、资源开发部、志愿者工作部、安全保卫部、医疗卫生保障部、后勤保障部、纪律检查部、反兴奋剂工作部等12个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由省残联分管副理事长兼任主任,成员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秘书六处,省残联办公室、人事部,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相关处室,大同市相关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成立省残运会组委会工作机构,组织召开组委会工作会议,承担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撰写省残运会领导讲话、会议纪要等有关材料,负责组委会有关文件的起草、印发和各类往来公文的收发、转办、催办、归档工作。

3.负责省残运会文档管理工作,按照《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第16号令)和《山西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制定省残运会档案管理方案和归档范围等制度、标准,确保运动会从筹备到结束全过程形成文件材料完整、齐全、规范、安全,并在运动会结束6个月后向有关机构移交。

4.负责省残运会组委会领导的礼宾活动安排,负责组委会贵宾接待、对外联络、重大活动协调等工作。

5.负责协调组委会各部门工作,编制工作计划网络图。

6.汇总编印省残运会总秩序册、总成绩册和指南,制作省残运会各种证件。

7.督导大同市组织开、闭幕式等大型活动。

8.负责省领导接见全省残疾人体育工作者代表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9.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竞赛部

由省残联分管副理事长、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残联宣文部、教就部,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全民健身处,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大同市残联和大同市体育局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制定省残运会工作方案。

2.制定竞赛项目竞赛总规程及单项竞赛规程,制定竞赛日程表,负责竞赛工作的组织实施。

3.督促、检查竞赛项目承办单位的有关工作,指导承办单位成立竞赛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职责。

4.制定赛区管理、运动员资格审查、报名注册、赛风赛纪方面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处理运动员资格纠纷。

5.负责各比赛场地器材的检查验收,订制竞赛奖杯、奖章和证书,制定各项目颁奖组织方案并指导实施。

6.负责竞赛项目技术官员、仲裁委员、裁判员、竞赛工作人员和竞赛督察员的选派与聘任。

7.负责汇总、核定并公布竞赛成绩,配合办公室编印总秩序册、总成绩册。

8.负责奖牌榜、总分榜、输送贡献榜排名统计工作以及各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工作。

9.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计划财务部

由省残联分管副理事长、大同市分管副市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残联计财部、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大同市相关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编制省残运会经费预算,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核拨、审核和管理经费开支。

2.负责制定物资购置、发放和资产清理及善后处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省残运会期间各种会议和保障等工作。

4.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新闻宣传部

由省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省委网信办分管副主任、大同市委宣传部部长、省残联分管副理事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委宣传部相关处室、省委网信办相关处室、省残联办公室和宣文部、省体育局科教宣处、大同市相关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制定省残运会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下发省残运会会徽、宣传口号。

2.负责召开省残运会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省残运会有关情况。

3.负责省残运会开、闭幕式直播和大型活动宣传,设置主承办单位官网省残运会专栏,及时开展省残运会报道工作。

4.负责确定省残运会媒体记者名单,配合后勤保障部做好媒体联络协调工作。

5.负责制作省残运会运动员比赛、大型活动等精彩总结片。

6.组织协调、实施主承办城市社会宣传活动,指导各赛区和比赛场馆的环境氛围宣传工作。

7.配合竞赛部做好省残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工作。

8.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大型活动部

由大同市委宣传部部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残联办公室、宣文部和大同市相关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制定省残运会开、闭幕式工作方案和组织机构并组织实施。

2.负责省残运会开、闭幕式的组织策划和运行团队的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对省残运会开、闭幕式仪式流程、文体表演、人员管理、器材设备等所有环节进行审查和把关。

4.负责收集参加省残运会开、闭幕式所有人员的相关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身份认定和证件发放工作。

5.负责省残运会开、闭幕式相关的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

6.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资源开发部

由大同市分管副市长、省残联分管副理事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残联研究室、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大同市相关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统筹规划省残运会资源开发工作,制定资源开发实施方案。

2.充分挖掘省残运会相关资源,积极推介省残运会并进行综合评估,提升省残运会的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

3.负责省残运会相关赛事和活动的品牌赞助及招商引资,协助各赛区做好招商、捐赠工作。

4.统一规划管理由组委会确定的赞助招商、特许经营、社会捐赠等其他资源开发经营业务,使用好资源开发经费。

5.指导各赛区在省残运会宣传品、赛事手册、比赛门票等印制品上发布广告,负责省残运会票务发放工作。

6.统筹或协助各赛区赛事冠名工作。

7.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志愿者工作部

由团省委副书记、大同市委副书记兼任部长,成员包括团省委相关处室、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体育局相关处室、省残联组联部、有关高校相关部门、大同市相关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制定省残运会志愿者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根据组委会各部门、各竞委会的需要,合理派遣志愿者和礼仪人员。

3.配合新闻宣传部组织开展社会宣传工作。

4.负责重大活动及各比赛场馆的文明观众、文明啦啦队的组织工作。

5.负责组织志愿者机动队伍,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应急任务。

6.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安全保卫部

由省公安厅分管副厅长、大同市分管副市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公安厅相关处室、省应急厅相关处室、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处室、省信访局相关处室、省残联办公室和维权部、省体育局相关处室、大同市相关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制定省残运会安全保卫、应急管理、信访维稳、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2.做好省残运会期间全省社会面治安管控工作和火灾防控工作,为省残运会的安全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治安和消防安全环境。

3.做好驻地、比赛场馆、活动场地的安全保卫、应急管理、信访维稳、消防救援等工作。

4.督导各部门对比赛场馆、活动场地进行安全检查,指导活动期间有关上访人员的接访、劝返工作,指导属地做好与活动相关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调用足够人员、设备、车辆加强现场巡检、值守,防止发生火灾安全事故。

5.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医疗卫生保障部

由大同市分管副市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卫健委相关处室、省残联康复部、省康复研究中心、大同市相关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制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和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医疗救护、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指导、督促各单项竞赛委员会做好组织实施。

2.制定医疗保障、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卫生应急等相关技术指南、工作规范,并组织专家开展各项业务培训。

3.负责做好开闭幕式、比赛现场、代表团团部、运动员驻地的医疗救护、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4.确定省残运会定点救护医院并开设运动员救治绿色通道。

5.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后勤保障部

由大同市分管副市长、省残联分管副理事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残联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大同市相关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制定省残运会组委会人员、各代表团团部、嘉宾、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新闻记者等人员的接待、交通等后勤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制定食品安全、供水供电、通信保障、气象服务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对各赛区行政接待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4.制定省残运会通信保障方案,做好比赛场馆、驻地网络布设工作,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5.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纪律检查部

由省残联分管副理事长、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残联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大同市纪委监委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省残运会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2.负责成立纪律检查机构并组织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省残运会各机构及工作人员执行党纪政纪、廉洁自律和节俭办赛各项要求的落实情况。

4.负责省残运会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的督察工作。

5.负责受理对省残运会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

6.负责监督“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工作。

7.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反兴奋剂工作部

由省残联分管副理事长、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残联宣文部、省体育局科教宣处、省体育科学研究所(省反兴奋剂中心)、大同市体育局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制定省残运会反兴奋剂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培训并组织兴奋剂抽检工作。

3.对违规运动员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4.对兴奋剂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5.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省残运会期间全省各级残联、各有关单位和相关社会机构要结合实际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在三晋大地掀起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高潮。

(二)注重弘扬山西传统体育文化。省残运会要注重残疾人体育赛事活动的文化挖掘,全方位丰富残疾人体育赛事活动的文化内涵,充分弘扬我省传统体育文化。在省残运会宣传品制作、赛事手册编排、场馆布置等环节尽可能注入山西文化元素。

(三)倡导勤俭节约。加强对赛事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残运会期间不举行宴请,不组织与运动会无关的活动,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要倡导“节俭、务实、高效”的省残运会新风尚。

五、其他事宜

(一)组委会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赛事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组委会人员如有变动,由新任人员承担原任人员在组委会的全部工作职责。

附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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