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办发〔2018〕5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山西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7年8月 29日印发的《山西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晋政办发〔2007〕109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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