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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8-06-21 10:34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放大 正常 缩小

  晋政办发〔2018〕4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 要求,是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需要,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 重要支撑。县域发展上连城市,下融农村,构成了省域、市域经济 发展的支撑,县域经济活则省域活,县域经济强则省域强。实施创 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础在县域,活力在县域,难点也在县域。我省 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创新驱动发展水平不高,科技创新能力不 足,科技管理体系弱化,全面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的现 实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精神,结 合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充分发挥县域创新发展的主体功能,以建设创新型县(市、区) 和创新型乡镇为抓手,以“创新驱动、人才为先、需求导向、差异发 展”为基本原则,紧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大力支持县 域开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 新。进一步优选集聚各类创新资源,推动我省形成县域主导、省市 支持、多部门协同的创新发展新局面,力争用5年或更长一段时 间,全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县域经济发展实力得到 较大提升,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并成为社会发展的核 心力量,基本实现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产业特色化、绿色生态 化,经济社会实现由小康到富裕的转变。

  一、强化县域科技管理服务体系,抓好创新型县(市、区)和创 新型乡镇建设

  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集中精力搞 服务、造环境、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建立适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 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体系,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高度重视 科技创新的核心作用,真正将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省市层面要设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部门及省市县联动和协同。 县级要成立创新驱动领导小组,强化县级科技管理机构职能定位 和科技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县级科技部门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强乡 镇科技工作站力量。创新科技管理服务体系,构建符合县域发展的科技管理体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人才培育发展体系和技术转 化体系。

  加强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宏观布局,把开展建设创新型县 (市、区)和创新型乡镇作为重要抓手,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优化科 技创新环境,改善科技基础条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按 照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乡镇建设的目标和标准,找差距、补短 板、强基础,努力构建具有明显县域优势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大 幅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支持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乡镇 建设,力争5年内,建设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区)5个,建设省级创 新型县(市、区)10个、省级创新型乡镇100个。

  二、培育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强化县域科技平台支撑

  按照我省“一县一区”发展战略,依据县域产业优势,按照国家 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加快建设县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示范 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创业载体,打造高标准“园区经济综合体” 和“县域经济综合体” ,使其成为发展新技术、建设新项目、开发新 产品、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的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

  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大学生创业园,加快发展“互联 网+”创业网络体系,进一步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托农业 科技园区、科技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 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星创天地” ,形 成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经济发展模式。

  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重点布局与县域产业关联度高、特色鲜明的科技合作创新平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智力投 入、技术转移、团队合作等多种形式与企业开展多层次合作,促进 优质资源的有序流动与互利共享,逐步形成资源共享、风险共担、 协同发展的区域产学研创新联盟。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县 域建立教授工作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家大院等,开展校地、院 地、校企联合创新;鼓励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高等院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在县域开展应用示范。推动全 省高等院校、“1331”工程向县域拓展,在全省各高等院校实行“一 院(系)一基地” ,打造“高校+县域基地”发展的新模式。

  三、切实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提高新技术在县域的转化力度

  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必须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省市各有 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加快推 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探索完善创新投资的风险分担机制,降低创 新风险成本,充分激发县域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对县域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 通过科技计划、人才支持计划等,支持县域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县 级财政要继续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支持,确保财 政对科技的投入只增不减。鼓励设立县域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对 于通过基金支持取得成效的县(市、区),省里给予重点奖励。

  县域要立足区域主导产业需求和发展方向,凝练技术难题,编 制技术需求清单,建立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科技需求库。通过省市 级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和“三区”人才专项计划等,筛选一批发展潜力好、带动能力强的县域科技创新项目予以 重点支持。对县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 作等,由科技管理部门给予科技创新券支持。对通过山西科技成 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科技成果并在县域内转移转 化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有关部门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省市科技计划确保一定比例的科技创新项目、一定数量的科技成 果布局在县域,转化在县域。

  四、落实人才激励机制,集聚创新创业人才

  深化县域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制定灵活的人才管理制度,依托 各类产业项目和重大工程,引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急需的高、精、 尖等紧缺型人才和团队,支持科研人员携带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 离岗创业。完善地方法规和政策,优化人才环境,加强以需求为导 向的专业人才培养,培养懂技术、懂市场的复合型、国际型创新创 业人才。注重在县域依托产业发展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家 大院;依托产业园区、创业园区,吸引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县域创业 就业;依托科技成果转化,使人才与成果进企入园,保证科技成果 转化价值得到合理回报。

  开展县域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科技型企业家培养、科技特派员 创新创业行动、职业农民致富带头人培育等。深入推进科技特派 员制度,继续开展农村技术承包,实施“三区”人才计划。建立省、 市、县、乡四级人才引入体系和培育体系,不断强化乡土人才培育 和农民就业创业培训。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5 号)和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发 〔2017〕14号),制定符合市场价值、切实可行的人才激励政策和奖 励政策。鼓励技术入股,实施股权、期权激励措施,形成人才与企 业发展的联动机制。

  搭建人才技术引进激励平台,激发人才活力和创新活力,支撑 地方产业升级。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和科技成果信息网络平台,开 展科技人才、成果交流、技术咨询等活动。落实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政策,设立专门的人才奖,对有突出贡献的高级专家、科技人才给 予更大的奖励。对带动县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对开展多种形式 的农村技术承包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单位和科技人员给予 省农村技术承包奖奖励。

  五、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县域特色经济

  发挥县域创新发展的主体功能,打造发展新引擎,凝聚发展新 动能,突出科技创新在县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二三产业融合发 展、园区经济开发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充分结合县域经济社 会发展基础条件、发展定位、资源禀赋和人才储备,精准施策,因地 制宜,以差异化发展突出产业特色、区域优势和功能定位,形成县 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特色和亮点。

  加快推进县域主导产业转型,全面落实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省、市、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深化产业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 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 药等新兴产业,促进县域特色主导产业绿色化、标准化、品牌化、高 端化、集群化发展。大力发展县域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支持农产品 主产区加快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智慧农业、基地农业、园 区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支持城郊区县域 利用城市科技、人才集聚,发展城郊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实现城乡 一体化发展。

  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建立覆盖全省的科技服务网络和农 商营销网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实施“互联网+农业” ,推动农业 经营模式创新。充分利用国家、省确定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村产 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全域乡村旅游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 范区等,通过叠加效应实现县域经济社会的大发展。 稳步推进农村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 济。探索建立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办 农业生产经营或劳务合作社,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利用集体经营性 建设用地发展物业经济、以集体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工商 企业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等多种集体经济形式,实现集体经济 “破零”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民共同富裕。

  六、优化发展环境,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

  按照县域产业发展规划和定位,着力培育创新发展的龙头企 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标准、规范化的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 社。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百项重点项目计划,打造一批具有自主创 新能力和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聚焦互联 网、新型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现代服 务业等重点领域,以企业的创新发展带动产业的全面提升,推动新 产品、新需求、新业态发展。

  切实加大对县域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制定有关政 策,在人才引进和培养、税收政策落实、技术改良、科研投入、产权 保护等方面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支持。通过“众创空间”“星创天 地”重点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时提供政策解读、创业孵化、创业 投资支持、对口帮扶等多种服务。

  加快建设一批企业研发机构,重点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 发机构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推动以企 业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进技术创新工作开展。采取经 费配套、后补助或绩效奖励等多种形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 度,支持县域内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鼓励重点 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品实验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等落户企业。支持县域内企业与具有研发能力和有品牌影响力的 大型企业合作或技术承接。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 理创新,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切实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 计扣除政策,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提档升级,打造产业融合发展的全产业链,促进特色化向功能化升 级,形成品牌效应。

  加强县域内企业资源整合,引导企业上市融资,利用主板市 场、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市场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 资本市场融资。鼓励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采取“政府+保险+银 行”的风险共担模式,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

  七、发展民生科技,促进县域社会事业发展

  加强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加快培育和发展民生科技产业,促进人 民健康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创新促进县域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是生 态环境治理、健康养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公共安全建设。

  加大新技术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应用推广力度,重点以技 术创新治理大气污染和水环境污染,治理土壤环境污染,开展节水 节能、水土流失、土壤修复、生态保护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 应用,强化县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全面构建绿色生态环境,发 展循环经济,推进山区农村以清洁新能源代替煤柴燃料,逐步实现 太阳能、风能、天然气、煤层气等新能源的全覆盖。

  加大县域疫病防控、防治技术普及推广力度,加快临床医学研 究中心协同创新网络向县域发展,提升县域医疗技术与装备水平, 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与健康产业,推动更多科技成果惠及民生改善。 加强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垃圾污水处理、自然灾害检测与预警等 技术在县域转化应用工作,支撑和保障公共安全。 八、发挥科技支撑,助力精准脱贫致富

  实施科技扶贫行动计划和深度贫困县科技精准扶贫专项计 划,通过开展科技产业扶贫、成果转化、人才培训、平台建设、科普 惠农等示范行动,强化科技创新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支撑引领 作用。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发展的科技需求,加强先进、成熟、适用 技术的应用推广和集成示范,推进创业式扶贫,提高农民技能素 质,激发贫困地区的创新创业热情。

  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县创新扶贫方式和扶贫机制,大 力发展农牧经济、林牧经济和生态保护等。加大对贫困县科技特派 员的支持力度,鼓励科技特派员在贫困地区通过技术入股、技术承 包、科技成果转化等方式开展创业式扶贫服务。推进科技特派员培 训全覆盖工程,加强对县域产业农民和乡土人才的培养培训。

  推行网络科技信息扶贫,充分发挥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 队、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和科技特派员在网络扶贫中的带头作 用,实现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县域全覆盖。

  九、提升科技服务水平,加大科技普及力度

  加强县域科普能力建设,加大科学普及工作力度,开展农业科 技教育培训和农村科普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充分发挥 科技人才的第一资源作用,建立完善的科普人才需求队伍,扎实推 进基层科普人才的培养以及科普队伍的壮大发展。积极发挥县级 学会、企业科协、农技协会开展农村科普的独特优势和科技社团促 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纽带作用,会同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共同做 好县域内的科技创新服务工作,打造创新型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新体系。实施“科普e站”建设工程、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和创新 驱动助力工程,开展“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着重在 县域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 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十、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宣传示范推广,抓好抓实政策落地

  发挥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考核指标结果的导向作用,制定 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县域创新政策落实的督 查、评价、考核、监督体系和奖惩机制。实施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开 展县(区、市)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加强国家、省、市与县域科技 创新政策衔接,加大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力度。

  实施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关键是把科技创新摆在县域发 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省市县要组织做好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典 型、新模式、新机制、新经验的总结、宣传和推广工作,持续加大对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县域创新 驱动发展的良好局面,营造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促进 县域经济社会全面振兴。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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