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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8-06-19 19:12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放大 正常 缩小

  晋政发〔2018〕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 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89 号)要求,加快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新 型标准体系,助力我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山西、江苏、山东、广东省开展 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国办函〔2018〕25号),制 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 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 紧紧围绕实现“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任务,把标准 化改革总体要求与山西实际紧密结合,提高标准倒逼转型,在完善 标准化管理体制、创优标准化推进机制、构建新型标准体系、提升 标准化供给能力、发挥“标准化+”效应等方面积极探索,充分发挥 标准化的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助力我省走出一条产业优、 质量高、效益好、可持续的发展新路,为资源型地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经验模式。

  (二) 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优化管理。全面落实统一管理、分工负责要求,强 化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牵头、协调和监督职责,有效发挥有关部门在 相关领域的标准制定、实施作用,建立完善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管理 体制和具有山西特色的标准化协同工作机制。

  政府引导,市场自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既维护标 准的公共属性,保障公益类地方标准供给,推动治理体系标准化, 更突出标准的市场属性,大力推动市场自主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 标准,增强核心竞争力。

  注重融合,助力转型。注重将标准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转 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深度融合,强力推进标准化、技术创新与产业融 合发展,加快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性标准,拓展研制公共服务 与社会治理领域标准,通过标准化体系结构功能的优化,提升标准 化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契合度。

  依法推进,提质增效。将试点工作与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标准化法》有机统一,充分体现区域特色,结合本省实际改 革创新。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抓重点、补短 板、强弱项,培育新动能,增添新动力,厚植新优势。

  (三) 总体目标。

  在标准化推进机制上取得标志性突破。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 的标准化工作局面不断深化,各级标准化工作协同推进,部门标准化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标准制定和实施监督机制日益完善,统一协 调、运行高效的标准化推进机制逐步形成。

  在新型标准体系建设上取得标志性突破。结构优化、功能契 合和特色鲜明的地方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标准社会化程度显著提 高, “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等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重点领 域、重点任务亟需的标准基本覆盖。

  在标准水平提升上取得标志性突破。围绕资源型经济转型发 展需求,组织制定一大批严于、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和高于国 家、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与企业标准,有效标准、中高端标准供给 持续扩大,标准水平取得较大提升。 在标准化推广应用上取得标志性突破。标准化创新供给动能 极大提升,运用大数据手段提升标准馆藏、研究、服务能力,标准化 服务业快速发展, “标准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标准化 助力转型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

  到2020年,力争完成以下指标:

  ———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实现零的突破;

  ———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00项;

  ———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150项;

  ———制修订地方标准500项;

  ———制定团体标准100项;

  ———建立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标准体系10个;

  ———创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50个;

  ———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100个;

  ———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20个;

  ———评选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60个;

  ———创建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00个;

  ———建立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0个;

  ———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30个;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率达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 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

  1. 强化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省标准化工作领导 小组增加领导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职能,负责全省标准化试 点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设在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全省标准化工作改革 推进的日常事务。各市、县逐级建立相应的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

  2. 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自主的工作体系。完善地方标准制修 订工作机制,建立地方标准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职责范围内标 准有效供给。支持市级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 的特殊需要,经批准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全面建立 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并 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学会、 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会同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 足市场需求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供市场选择。

  3. 构建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标准化行政主 管部门与行业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公开、透明的标准化工作信息 平台。强化行业专家的支撑作用、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的骨干作 用以及全社会的监督作用。培育第三方评估机构,引导社会各方 参与标准的申报、制定、实施、监督全过程。

  (二) 创优标准化推进机制。

  1. 完善标准创新机制。以标准倒逼转型,推动传统产业改造 提升;以标准引领转型,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以标准 支撑转型,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促 进科技创新、标准研制与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具有较强工作基础 和市场化服务能力的标准化研究机构、行业领军企业或科研院所、 优势特色领域骨干企业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制定《省级 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山西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行动 计划(2018-2020年)》,加快推进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 开展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加强军民两用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建 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互动机制,将标准纳入科技成果统计和省 科学技术奖励范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成果和重大科技专项 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推动先进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上升为国 家标准、国际标准。以优势特色产业为基础,积极参与或承担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 度,积极推进与主要贸易国的标准互认。

  2. 完善标准实施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及部门将标准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一同作为重要的治理和决策手段,大力推进标准在 经济社会治理中的运用。加强标准在政策措施中的引用,应用标 准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推动 标准实施。探索开展“标准+认证”工作模式,以先进标准助推产 业转型升级、产品质量提升,打造山西品牌。加强标准的宣传、培 训和解读,积极推进各级管理部门、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 和标准化工作基础较好的龙头企业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标准化 专题培训,推动标准实施落地。积极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 范推广工程,形成标准化示范推广机制。

  3. 完善标准监督机制。加强标准实施监督,建立标准实施信 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建立第三方 评估机制,强化重要公共标准实施监督,对标准各项技术指标和要 求进行跟踪评估,持续改进提升。建立以团体自律和政府必要规 范为主要形式的团体标准监督机制,切实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 优胜劣汰作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机 制,保障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 求。

  (三) 构建新型标准体系。

  1. 加强标准制修订。紧紧围绕统筹推进全省“五位一体”总体 布局,紧密结合我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根据《山西省标准化体 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重点推进杂粮、果菜、畜 牧、中药材、特色经济林等特色农林产业,煤炭深加工、煤层气、光伏发电、煤矸石发电、风能发电、氢能发电等能源产业,轨道交通、 新能源汽车、煤机装备、农机装备、航空航天、工业机器人、光伏电 池等装备制造业,网络安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物联网、大数据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石墨烯、碳纤维、铝镁合金等新材料,新农村建 设、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旅游、体育休闲、绿色建筑、现代物 流、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等潜力产业,以及政务、教育、就 业、卫生、养老、扶贫、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领域标准研制工作,积极构建有机旱作、小杂粮、中药材、食用菌、 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循环经济、政务服务、健康养老、物流、旅 游、煤层气勘查开发、煤化工、信息技术、土地整治工程等领域标准 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量、社会治理 有标可依、转型升级有标引领的新格局。

  2. 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组织推行《团体标准培育发展指导办 法》,鼓励我省优势、特色行业(领域)的社会团体主动承接适合市 场自主制定的推荐性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重点推进杂粮、干 鲜果、文化、旅游等传统优势产业,祁县玻璃器皿、太谷玛钢、定襄 法兰、阳泉耐火材料、朔州陶瓷等传统产业集群,晋城煤机和煤层 气装备制造、运城铝镁合金、吕梁护工、天镇保姆等特色优势领域 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制定一批引领产业发展、促进 产业升级的团体标准。积极构建政府引导、协会主导、企业主体、 技术支撑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推广实施团体标准的配套政策 制度和监督激励措施,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升级。

  3. 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鼓 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全面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切实落实企业 标准化主体责任。开展以随机抽查、比对评价为主的企业标准公 开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标准化专业机 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培育 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推进煤基等优势产业领域的标准比对和 评价,发布标准排行榜。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建立传统产业对 标达标提标机制,拓宽转型升级标准化新路径。

  (四) 提升标准化供给能力。

  1. 加强标准化法制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标准化法》,配合立法机关及时启动《山西省标准化条例》立 法工作,为标准化改革提供法制保障。加强标准化相关规范性文 件的制修订工作,健全完善标准化工作制度体系。

  2. 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继续加强和完善农业、服务业、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循环经济等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 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智能制 造、高新技术、节能、消费品、政务服务、美丽乡村、新型城镇化、特 色小镇、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等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工作。积极推进有机旱作、养老、高新技术、智能制造、大数据、消 费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等领域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创建 工作。支持开展标准化助推太原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太原、大同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以及长治有机旱作农业标准化 示范市、晋城特色小镇标准化示范市、忻州小杂粮标准化示范市、 运城果业标准化示范市、阳泉五城联创标准化示范市建设。

  3. 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加强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建设工作,为标准研究、制定、宣传、培训、实施等提供技术支持。 鼓励我省不锈钢、轨道交通、煤机装备、石墨烯、碳纤维、铝镁合金、 煤制油、煤层气等优势领域的科研机构、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产业 学会和高等院校等组织积极申请参与或承担优势产业领域的国 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不断提 高标准话语权。

  4. 加强标准化队伍建设。建立山西省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吸 纳国内外专家为标准化改革和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畅通国内外标 准化高端人才引入渠道,将标准化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 容,着力打造一支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既懂专业又擅于标准 化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建立完善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将标 准化人才培养纳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重点支持山西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山西农业大学等高校开 展标准化工程相关学科专业本科学历、学位教育,致力创建山西省 标准化高端人才培养基地。开展国家标准委与山西省有关人员互 派互挂活动,提高标准化管理人员素质水平。

  5. 加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开展标准化服务业试点工 作,培育和发展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提升标准化研究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和服务能力,提供标准化战略制定、标准分析研 究以及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认证咨询、推广培训等专业化服务。 加强全省标准馆藏和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国家标准 馆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分馆,构建标准云平台,推动与国际标准组 织、国外标准机构的标准信息资源交换与合作,完善国际标准销售 和服务体系。支持开展体育标准化建设,助力在山西举办的第二 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等重大赛事。

  6. 加大山西标准“走出去”步伐。围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 设、标准国际博览会和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强与相关 地区在环境治理、安全生产、招商政策、口岸建设、能源供应、园区 共建、设施互通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交流与合作,发挥标准促进互 联互通的作用。支持开展标准化助推山西文化“走出去”工作。鼓 励煤基、不锈钢、轨道交通等优势产业领域的社会组织、产业技术 联盟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更多的山西标准 成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以标准“走出去”带动山西产品、技术、装 备、服务“走出去”。

  (五) 发挥“标准化+”效应。

  1. 服务创新发展。围绕国家新型能源基地、世界煤基科技创 新成果转化基地、全国现代制造业基地和现代煤化工升级示范工 程、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建设,运用标准化手段,推进科技创新成 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山西转型 综改示范区、太钢、太重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标准化服务国家智能制造、 国家新材料等创新中心,以及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太原 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国家自主 创新示范区、太原国家创新型城市、运城铝镁合金产业基地、吕梁 煤电铝(镁)材一体化发展、山西科技创新城等项目建设的新模式 和新方法。支持企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标准池。

  2. 服务绿色发展。围绕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工业煤炭高效清 洁利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和保护工 程、水资源节约利用、碳排放权交易体制机制建设、企业园区循环 化改造,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围绕绿色制造、绿色环 境、绿色服务、绿色农业和绿色金融五大领域,制定一批标准,实施 一批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带动一批企业实施绿色标准。探索开 展朔州国家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大同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 新试验区、晋城市高硫煤洁净利用标准化工作。积极探索以标准 化手段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 用以及城市河道、小微水体管理等工作。

  3. 服务协调发展。围绕加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眼 发展特色、精品、功能农业和有机旱作、农业机械化,打造“山西农 谷” ,建设国家杂粮产地交易市场和中药材交易中心,推进农业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山西小米”等杂粮、中药材、有机旱作、田园 综合体、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和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标 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支持长治市开展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标准化工作。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 和脱贫攻坚,探索开展特色小城镇、高标准农田、易地扶贫搬迁与 国土综合整治等项目的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支持开展标准化服 务太谷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晋城农林文旅康产业整合发展 整市推进试点工作。

  4. 服务开放发展。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探索开展大型综合 物流基地、普通公路重载交通建设试点、阳泉智能物联网应用基地 的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大同、运城、五台山机场航空口岸和太 原、大同、临汾无水港的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工作深度融 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现标准化互利合作、标准体系互认、标 准信息平台共享。

  5. 服务共享发展。围绕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积极推进行政 审批、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等标准化工作。重点推进“最多跑 一次”标准体系建设,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围绕黄河、长城、太行三大 旅游板块,积极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标准化工作。探索 开展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双创示范基地、大同市综合康 养产业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山西智慧科技城、临汾 黄河根祖文化旅游等的标准化工作。

  三、组织实施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协同有序推进落实各项改 革任务。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 第一阶段(2018年):夯实基础。创新标准化体制机制, 出台标准化政策措施,建设标准化制度体系,夯实标准化综合改革 基础,建立试点工作年度考核评估机制,组织开展重点任务实施情 况年度考核评估。建立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 机制。建立山西省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积极推进公安、民政、环 保、交通运输、农业、林业、商务、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体育、气象以 及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绿色低碳、煤化工、认证认可、地理标志、计 量等领域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山西省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企业产 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 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定实施山西省 实施标准化战略资金管理办法。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健全标准化 协调推进机制并有效运行,创优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激励政策。 鼓励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山西农业 大学开展标准化工程相关学科专业本科招生培养工作,支持其依 托标准化工程本科专业申请增列或通过学位点动态调整增列标准 化工程相关学位授权点。

  (二) 第二阶段(2019年):提升水平。在标准化工作基础、标 准化创新能力、标准化服务水平上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资源型经济 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建立试点工作中期考核评估机制, 组织开展重点任务实施情况中期考核评估。深入推进落实国家标 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全省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2019年行动计划》。完善标准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高效的 工作机制,进一步促成标准化制度系统耦合、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 台建成运行。创优科技创新、标准研制与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加强 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国家及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筹建 工作。积极发挥“标准化+”效应,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推进标准全面实施,服务全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三) 第三阶段(2020年):全面达标。在标准化管理体制、标 准化体系建设、标准水平提升、标准创新供给方面取得标志性突 破,建立试点工作总结考核评估机制,组织开展重点任务实施情况 总结考核评估。建成并理顺具有山西特色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 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职责范围内公益性标准与社会团体、 企业等市场主体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 体系,标准成为政府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 和质量监管等治理的重要手段, “标准化+”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 标准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 用充分发挥。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构建统一管理、市场驱动、社会参 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把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作 为全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综改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质 量工作考核中。制定出台细化方案和阶段性实施计划,形成改革方案和实施计划的框架体系,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督促落实。

  (二) 加强资金保障。

  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要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强化标准化工作经费支持力度,加大实施标准化战略资金投入,在 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与监督、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企业产品和 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重要标准 比对分析、标准化研究、标准化人才培养、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建设、标准馆藏和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 给予经费保障。探索研究设立政府标准化引导基金的可行性,引 导和带动多元化社会资本对标准化工作的持续投入。

  (三) 完善奖励政策。

  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 法》及我省表彰奖励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出台具体的奖励政策,对 在推进试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试点省建设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四) 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将标准化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 部培训内容,将标准化人才培养纳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深 入开展标准化工作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标准化改革、了 解标准化知识、自觉对标用标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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