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办发〔2018〕4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文化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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