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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办发〔2026〕12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口县2026年防汛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6-06-04 16:55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政办发〔202612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口县2026年防汛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交口县2026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64

交口县2026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2026年防汛度汛工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长治沁源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和强调汛期加强应急值守,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安委会关于防汛抗旱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实抓细防汛度汛工作,结合县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县乡村三级包保责任制,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并举,联防联控、科学防控,明确防汛目标,把握防汛重点,规范工作秩序,严明防汛纪律,全力防范化解重特大洪涝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创优安全稳定的县域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紧盯河道水库、淤地坝、易发生山洪灾害沟道

1.要常态化开展辖区6条河道、水库、淤地坝、易发生山洪灾害沟道的巡查清理整治。河道方面,重点抓好大麦郊河石疙瘩至侯家坪段、段纯河双池南河滩段回龙河秦王岭至茶坊段、回龙河康城段、交口河温泉石岭后至响义段以及县城河道的清障疏浚。水库方面,重点抓好库区卧管、溢洪道、输水涵洞的垃圾杂物清理,坚决不得出现阻塞和淤堵。淤地坝方面,重点落实“一坝一责任人、一坝一预案、一坝一巡查”制度,汛期加密巡查频次。易发生山洪灾害沟道方面,常态化开展防汛避险入户宣传,明确风险提示,避险路线与求助渠道,重点做好预警叫应和人员的撤离避险。

2.要全面排查辖区内的设障情况,组织群众对辖区内的河道、沟渠、淤地坝进行疏浚,着重将堆土、弃渣、桥下涵洞垃圾等有碍行洪的各种障碍物进行彻底清除按照“谁采挖谁恢复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清除障碍,严厉打击乱采、乱占、乱堆、乱倒等有碍行洪畅通的现象确保行洪安全。同时要加强防范河堤、河段沿线的防洪保工作备足备齐抢险物资。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水利)、各乡镇

(二)紧盯尾矿库、赤泥堆场、堆料场等重点区域

3.要对矿山企业、地质灾害点、重点沟道、电厂储灰场、农村危房等防洪重点组织开展排查,采取有效的防御措施,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以撤离避险为主。要拉网式、全覆盖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不留盲区、不漏点位。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标注风险等级,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隐患未彻底消除严禁投入运行。

4.加强尾矿库、赤泥堆场、堆料场等重点部位的防汛安全重点防范近年来由于露天开采、排土排渣、采煤采矿导致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区域,对重点监管的尾矿库和赤泥堆场进行拉网式、全覆盖防洪排涝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核查调洪库容,并进行调洪演算和防洪能力复核,并要采取必要防洪排涝工程措施,对截洪沟、排洪沟淤堵的或行洪不足的要紧急处置,保障尾矿库和赤泥堆场行洪畅通安全,同时要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确保尾矿库、赤泥堆场安全度汛,确保下游企业、居民、相关设施安全。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住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三)紧盯城镇防汛与道路交通管控

5.要强化城镇、农村危房排查改造除险工作,加强防范因持续强降雨诱发房屋倒塌危及居民安全工作,杜绝人员伤亡。

6.要加强县城城镇低洼地带的防范。县城河道主要是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后水头—南环路交汇处段,要重点做好县城五麟大街原五麟公司出口段、县城后水头村209国道附近、县城南环路河道、段纯河水头镇大学城河道等地段沟渠内杂物淤积、边坡弃土堆积的清理,常态化做好清淤疏通保障工作,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以上防汛隐患问题,压实防汛安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城市防汛工作职责,细化防汛排涝应急举措,迅速组织整改落实,限期完成垃圾清理、河道疏通工作,确保县城安全度汛。

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住建)、各乡镇

7.要对辖区临水临崖道路、低洼涉水路段、漫水桥、涵洞、过水路面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全面完善警示标志、防护护栏、限速标识、水位监测标识,对破损缺失设施立即整改修复。强化值班值守、监测预警和应急抢险,加强路面管控与运输行业监管,严控重点危险路段通行风险,及时处置道路险情,严防交通事故与道路中断,确保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交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公路段、各乡镇

(四)紧盯地质灾害隐患点、山体滑坡风险区

8.要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区、山体边坡、沟谷崖壁等重点区域开展动态排查巡查。紧盯强降雨天气,严格落实"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的刚性要求,对隐患点周边群众建立包联台账,明确监测人和转移责任人。 降雨及雨后恢复期加密巡查监测,及时设置警示标识、划定危险区域,坚决杜绝群众回流居住、靠近危险区域活动,全力防范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确保隐患点群众应转尽转、 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责任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五)紧盯企业防汛

9.要重点抓好厂区环境与排水,清淤疏通排水沟、雨水井、管网,确保无堵塞。要对厂区内的低洼区(地下车库、配电房、仓库)设挡水板、围堰、沙袋,检查边坡、围墙、挡土墙,加固易滑坡、坍塌段。要对重点设施、配电室、危化品仓库、遇水反应物质(如电石)干燥存放、垫高、隔离。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能源局)、各乡镇

(六)紧盯山洪灾害防御

10.要严格落实山洪防御个一”基本要求,全面做好山洪防御工作对辖区内河道、危险路段、桥涵、边山峪口等地段进行排查,掌握危险区域内人员居住、交通出行状况,制定严密的“防、撤、抢”组织体系,确保突发暴雨洪水情况下的人员安全。

11.要对山洪预警系统的操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以确保水情、撤避信号传输的准确及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水利)、各乡镇

12.要加强对处于易发生山洪灾害段的企业、养殖场、交通道路、边山峪口的学校、村庄和老旧危房逐一进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滑坡、泥石流造成人员伤亡。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水利)、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业)、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交通)、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住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

(七)紧盯各类防汛应急预案的完善和执行

13.修订完善县级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山洪、水库、城区内涝、地质灾害)、乡镇预案、重点工程预案

14.各单位、各乡镇强化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建设备足、备好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机具、车辆。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可实行定储、代储、协储等不同方式,并要明确物资调度负责人、运输方式和补偿机制等;有防汛任务的县级行政机关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完善充实县、乡、村三级防汛抢险队伍,要求县级不少于100人,乡镇不少于50人,行政村不少于20人。将完善和组建的各级防汛抢险队伍名单、队伍负责人、联系人名单报回县防汛办。

15.县应急部门修订完善县级防汛总体预案各乡镇均要编制镇村两级防汛应急专项预案和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论证后报县防。各级防汛主要领导要熟悉预案内容,掌握预案规程,按照预案要求启动预警、响应,科学调度防洪工程、队伍、物资等要素,把预案工作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轨道。各行政村要编制防汛撤离避险应急预案,以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险地点等为主要内容,报乡(镇)政府批准后实施;各行业所有承担防汛任务的单位也要制定和完善本行业防汛专项预案论证后报县防(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预案的论证)。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水利)、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八)紧盯培训演练和防汛宣传

16.按照修改完善的防汛和山洪灾害预案,组织实施以行政村为单位的演练,进一步强化、实践、考验预案的执行和可操作性能力,通过演练熟悉基本的防汛知识,提高科学决策、指挥调度和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水利、住建、交通、规资、公安、教育、电力等防指成员单位要对本行业相关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在汛前举办一次防汛专项培训。各工程管理单位要结合实际,在汛前至少举行一次防汛演练县防指成员单位要在汛期前我县主要媒体上利用文字、图片、典型事例、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群众撤离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水利)、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地电交口分公司、各乡镇

(九)紧盯会商研判、分级防控和应急响应

17.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加强与应急气象、水利、住建、交通、规资部门的联系,实时掌握天气形势的变化,严密监视天气,精准研判防汛,根据雨水情变化情况,联合气象部门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防汛应急响应。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预警叫应执行到位,科学指导基层转移受威胁群众,严格落实“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转何处、不擅返”五个关键环节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汛Ⅳ级(蓝色)应急响应。

1)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落实汛情零报告,遇险情第一时间上报。

2)各乡镇立即组织人员,对河道、低洼地带、危房、地质灾害点开展不间断巡查,提醒重点人群做好防范,备齐防汛物资,应急队伍随时待命。

3)行业部门履职到位:水利做好水情监测与工程调度;规资紧盯地质灾害隐患;住建、交通排查道路、工地排水隐患;气象及时推送雨情预警;教育、公安、卫健、电力、通信做好应急备勤。

4)强化风险防范,劝阻群众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次生灾害,各单位密切配合,确保安全度汛。

防汛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1全面进入应急状态,严格落实24小时主要领导带班值班,信息即报即送,坚决杜绝迟报漏报。

2各乡镇加密开展全域巡查,重点紧盯河道、山洪沟、低洼区、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对老弱病残等重点人员提前做好转移准备,应急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防汛物资全部到位。

3各行业部门压实责任:水利加强水库河道调度与排涝;规资严防滑坡泥石流;住建、交通立即排查处置积水、塌方隐患,必要时停工停运;公安、卫健、电力、通信全员备勤,保障通行、救治及基础运行。

4强化管控劝导,严禁群众进入河道、边坡等危险区域,严防人员伤亡,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防汛Ⅱ级(橙色)应急响应。

1立即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岗在位、靠前指挥,24小时全天候值守,汛情险情第一时间上报,不得延误。

2各乡镇全面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对低洼易涝、山洪地质灾害区、危房区域,果断组织危险群众提前转移避险,抢险队伍全员集结,随时投入抢险救援。

3各行业部门立即启动行业应急措施:水利全力调度泄洪排涝;规资严防地质灾害;住建、交通对危险区域果断停工停运封路;公安做好交通管制和秩序维护;卫健、电力、通信全面保障应急运转。

4严格管控危险区域,严禁人员靠近河道、堤坝、边坡,严防人员伤亡,所有力量下沉一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汛Ⅰ级(红色)应急响应。

1全县进入紧急防汛抢险战时状态,各单位主要领导在岗指挥,全员24小时值守,所有汛情险情立即上报。

2各乡镇立即对受威胁区域群众全面组织转移避险,应转尽转,抢险队伍全员出动,物资全部投入一线,严防人员伤亡。

3各行业部门立即执行最高应急措施:水利全力泄洪抢险;规资全域管控地质灾害;住建、交通全面停工、停运、封路;公安实施交通管制;卫健、电力、通信全力保障抢险救援。

4一切工作服从防汛抢险大局,下沉所有力量,果断处置险情,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底线。

、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

1.防汛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乡镇、各部门相关责任人,要切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防指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责任,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防汛工作合力。

2.明确防汛行政责任人。各级行政责任人要按照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国汛〔2003〕1号)要求,认真履职,确保辖区内的防洪安全。县级防汛行政责任人由县长或分管防汛的副职担任;乡(镇)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则由乡(镇)长担任。

3.落实分级分部门防汛责任制。应急、水利、住建、交通、规资、教育、电力等部门在汛期要在县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督促和指导做好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实行分级分部门防汛责任制。各防洪重点部位由有管辖权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即部门责任人;由分管技术的领导负技术责任,即技术责任人。部门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名单要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4.落实单位岗位责任制。应急、水利、住建、交通、规资、教育、电力等承担防洪任务的管理单位,其管护责任人由单位一把手担任。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人员职责分工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巡查责任人、报汛责任人、值班责任人等各类岗位责任人。管理单位要对各岗位责任人提出明确任务和要求,定岗定责。对岗位责任制的范围、项目、安全程度、责任时间等,要做好详尽规定,以备核查,各类岗位责任人名单要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5.落实全县防洪重点和抗旱责任制。落实《交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明确2026年全县防洪重点和抗旱责任的通知》(交汛办20262号)文件相关工作要求。

6.公示责任人名单。县防指要在汛前以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正式文件公布辖区内防汛责任人名单、各类防洪重点部位的行政和技术责任人名单以及机关单位包乡镇、包村责任人名单,同时在当地媒体上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严肃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在防汛工作中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积极有力、真抓实干、成效显著,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官僚主义、侥幸麻痹导致防汛工作明显不作为,各项防汛措施严重不落实,重大险情隐患处置不果断,上级防汛指令执行不到位,防汛严峻形势长期没有改观的,拒不履行防汛责任人职责或敷衍塞责,擅离职守,处置不当导致明显人为责任事故的,拒不执行上级防汛指令,特别是在汛情紧急情况下不顾全大局利益,妨碍防汛抢险大局的,发生由于工作不力,导致人员重大伤亡和巨大财产损失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三)强化防汛值班和汛情报送制度

各乡镇和县防指成员单位要严格实行汛期24小时全天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完善防汛值班制度,规范防汛工作程序,严守值班纪律。县防指负责对全县防汛值班实施监督,不定期抽查各乡镇和各单位的防汛值班情况。险情发生时,各乡镇、各单位务必在第一时间向县防指报告情况,及时报告险情灾情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和不报,不得越级上报。重大汛情发生时,要立即上报县政府和县防指。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络,正面引导舆论,特别要抓好网络舆论引导和管理,对防汛决策、部署、汛情、防汛动态等需公开报道时,要按照国家防总、中宣部《关于加强防汛抗旱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国汛〔2007〕10号)要求,严格执行新闻发布和稿件送审制度。

(四)组织汛前检查,确保工作到位

各乡镇和县防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和我县实际情况,组织安排部署汛期大检查工作。应急、水利、住建、交通、规资、教育、电力等防汛重点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要细化措施、逐条落实防汛工作,同时制定本行业防汛工作和检查方案,明确措施,认真落实,汛前完成第一次防汛检查;各乡镇和相关单位的行政主管领导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检查出的疑难问题,要全面掌握防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办,责令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对推诿扯皮和拒不整改的,要联合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明确职责,细化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根据县政府规定的职责要求,完成好本行业的防汛任务,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委办(政府办):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防汛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以基干民兵为主的200人抗洪抢险队伍,在汛情、旱情紧急的情况下能快速行动,完成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灾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汛措施的任务。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掌握农业洪涝旱灾情况,负责洪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等工作,负责推广应用旱作农业的技术工作;负责全县农业企业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县农业企业安全度汛。

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抢险指导工作并及时完善专家库。负责对水库、淤地坝、河道等涉水工程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改。负责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综合分析雨情、水情、旱情、洪水,发出信息和预报。负责指导全县河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道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本系统所管辖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防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加固修复,确保在汛前修复完成,发挥防洪功能。组织实施指挥全县水利设施、防护工程的基础建设。

县应急管理局:从严抓实矿山企业、尾矿库、赤泥堆场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负责组织编制县级防汛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指导协调汛期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省市划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在灾情发生时,第一时间搜救被困人员,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负责下达动用指令,对救灾物资进行统一调度。指导防汛减灾知识宣传和救援演练工作。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参与城市防洪减灾的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城市管理系统城市防洪、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的应急工作,编制相关预案,保证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城市管理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县城河道的防汛工作,制定防洪抢险预案重点防护对象是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后水头﹣南环路交汇点共16.5公里的城区河道,要对县城河道的设障地段进行清障,确保县城河道安全度汛组织实施县城区域内水利设施、防护工程的基础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城镇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和安全运行,制定并实施城镇防汛方案,组建专业抢险救援队,对所存隐患及时整改排除。

负责组织对公路沿线和危害交通干线附属设施防汛抗旱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抗旱抢险、防疫人员及所需物资设备,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工作。

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能源局):负责防汛抗旱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管理和使用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负责全县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协调组织落实本系统各企业、事业单位的防洪任务,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各企事业单位的防洪安全,对所存隐患及时整改排除。

县财政局:负责防汛所需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负责筹措特大洪水、特大旱情、抢险救灾资金。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干警,协助防汛部门对遇险人员进行搜救,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协助灾区政府维护社会治安,依法打击蓄意扩大化传播汛期险情的违法活动。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洪与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汛的治安保卫工作。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指导开展全县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组织对地质灾害点、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巡查勘察、监测防治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损失。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应急撤避常识的宣传,组织防汛和重大抗灾救灾活动的新闻和专题报道工作。及时应急、气象、水利、住建、交通、规资、等部门对接,根据雨水情动态实时发布汛情、旱情通报、公告。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防汛安全,并保证安全度汛;负责组织学校受影响范围内洪涝灾害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汛期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组织修复受损校舍、合理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洪涝旱灾区灾民的生活保障及社会救助工作。

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妥善安排避险。

县卫健局:组织参与受灾人员的医疗工作;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县公路段:负责本系统公路设施、在建工程以及在建工程所处河道的防汛安全。负责所辖路段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及所需物资设备的道路通行保障工作。

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负责所辖邮政、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和畅通。尤其是在有线通信中断的情况下,保障防汛信息的及时、准确、迅速传递。

公安局(通管理大队疏导交通,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县消防队全体消防员对防汛应急预案的演练,接到汛情通知,迅速组织消防员参加洪涝灾害的救援工作。

县防震减灾中心(应急救援中心):负责组织应急救援中心全体人员对防汛应急预案的演练,接到灾情通知,迅速组织救援人员参加洪涝灾害的救援工作。

县社: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调拨、供应和必要的储备。

地电交口分公司:负责发供电系统防洪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优先保障防汛抢险、排洪、救灾的电力供应。在指挥部的调动下提供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抗洪排涝救灾的所需农机设备机具的调拨、供应和必要的准备。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情况监测,及时准确地为防汛指挥部提供天气预报。

县石油公司:负责防汛所需油料的供应调拨。

县人保公司、县人寿公司:负责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指挥部做好辖区防洪工作,具体负责镇管单位、企业及辖区居民的防洪工作。成立防汛应急指挥机构,制定符合乡镇的防汛专项预案,有效预防和处置汛期灾害。

1.各乡镇乡镇长是本辖区内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防汛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汛意识。

3.要成立50人的汛期抢险救援应急分队,指导各村委的防汛工作。

4.掌握本乡镇汛期灾害易发区域信息,做好重点防护对象的防洪安全检查和清障加固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5.组织本乡镇按照防汛专项预案开展培训和演练。

6.负责协调汛期救援时装备的调集和物资储备,做好后勤保障供应工作。

7.负责组织本辖区灾民的转移、安置,按有关规定做好因在抢险过程中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

驻地各类大型矿山企业:根据交口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成立防汛应急指挥机构,组建应急抢险救援队制定符合本企业的防汛专项预案,压紧压实责任,有效预防和处置洪涝灾害。按照防汛专项预案开展培训和演练。负责提供汛期应急救援所需大型挖掘、装载、运输等工程抢险装备,积极协助当地政府进行抗洪抢险工作,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六)联系方式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5425658  电子邮箱:jkxfxb@126.com

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值班电话:5422567      传真:5422567  

水利防汛值班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值班电话:5421898      传真:5421898

解图链接:【图解】交口县2026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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