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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办发〔2026〕8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6-05-18 15:25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政办发〔20268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2025年6月24日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口县矿山生态修复和提升土地复垦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交政办发〔2025〕18号),该办法发布之日起试行1年。由于其中《吕梁市土地指标调剂办法(试行)》《山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试行)》等部分引用条款已于2025年10月1日失效,并且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于2025年12月19日印发《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5〕18号)。现行政策出现重大调整,经县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交口县矿山生态修复和提升土地复垦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交政办发〔2025〕18号)予以废止。

咨询单位: 交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5422324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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