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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办发〔2025〕23 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口县2025年清洁民用煤供应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5-08-29 17:45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政办发〔2025〕23 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口县2025年清洁民用煤供应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交口县2025年清洁民用煤供应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口县2025年清洁民用煤供应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全县2025年冬季清洁取暖保障工作,保障广大群众清洁安全过冬,促进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吕梁市能源局《关于冬季清洁煤供应2024年通报暨2025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吕能源发〔2025〕5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供应范围

2025年度冬季清洁煤取暖供应范围为我县“禁煤区”以外,清洁取暖未改造的农村常住户。

已实施集中供暖或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的用户,以及财政供养人员按相关规定享受补贴政策,不在供应之列

二、供应时间

2025年度冬季清洁煤集中供应时间为:10月1日-10月30日。

三、供煤标准

2025年度冬季清洁煤取暖供应标准为:热值5500大卡以上、硫分低于1%、灰分低于16%的块煤。

四、补贴标准

每户统一供应价值200元的清洁煤,不足部分用户按原价购买。

五、供应方式

1、所有农户数根据户口信息结合房产证明,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各村委申报,各乡镇负责审核,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复核汇总后,报发改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财政局备案。

2、县发改工信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煤企业,并进行公示,中标公示结束后,县发改工信局与中标企业签订供煤合同。中标企业将清洁煤运送到指定清洁煤供应点后按照确定的供煤数量交付乡镇。

六、供煤点布置

按照布局合理,方便居民的原则,全县设立5个清洁煤供应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供应点按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划分区域供煤,各乡镇按照便民原则,可在清洁煤发放期内确定调运供应点。(清洁民用煤供应企业名单附后)

七、职责分工

县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组长由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发改、财政、交警、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场监管、公用事业、地电交口分公司各乡镇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日常协调上报工作。

县发改工信局:综合统筹全县清洁煤供应工作,协助清洁煤供应商将清洁煤调运到方便农户运煤的供应点,交付各乡镇。收集各部门清洁民用煤相关资料并汇总上报市清洁办。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措及支付。

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负责有关工作任务调度、统筹协调、检查督促,负责牵头落实禁煤区管控相关工作。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对易地扶贫搬迁户的确认工作,负责做好清洁民用煤确村确户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煤质检验工作,随机抽检,杜绝不合格煤质进入农户。

县公用事业和城乡环境服务中心:负责集中供热工程实施和集中供热户数审定。

县交警大队:负责禁煤区散煤禁运管控工作。

地电交口分公司负责配合乡镇做好“煤改电”户数的审定。

各乡镇:负责领导和组织好本区域的禁煤、散煤管控工作。制定劣质煤处置和清洁煤供应工作方案;开展辖区内的确村确户和统计;禁煤区、散煤管控区和管理区各有关户数的摸底、初核、报送;禁煤区禁储禁售禁烧和生活燃煤锅炉取缔;散煤管控区和散煤管理区清洁煤供应、发放等具体工作;摸底造册居民储备的劣质煤,督促自行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实施单位要按照所承担的职责,作好清洁煤供应保障工作;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负责此项工作,并抽调精干力量,积极做好清洁煤供应工作;县财政局要严格落实所需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二)深化宣传引导。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普及清洁取暖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清洁取暖的认知度,自觉禁煤控煤,采取灵活多样措施,清洁过冬,温暖过冬。

(三)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所涉相关单位根据县清洁办要求,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监督考核。县清洁办要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对各种途径的清洁取暖工作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对照工作目标任务统筹谋划,精心安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清洁煤供应保障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附件:附表2清洁煤供应确村确户表


解读链接:【图解】关于印发交口县2025年清洁民用煤供应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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