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办发〔2024〕29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口县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交口县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口县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精神,务实推进全县农村改厕工作,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实效,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完成2023年未实施的改厕任务1154座,其中:水头镇83座,石口镇151座,康城镇250座,回龙镇180座,双池镇200座,桃红坡镇160座,温泉乡130座。
(二)完成2024年改厕任务330座,其中:双池镇169座,石口镇44座,回龙镇119座。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强化政府规划编制、标准制定、政策扶持、项目推动、监管服务等作用,建立农村改厕工作机制,乡镇党委、政府为整改设施主体。充分尊重民意,鼓励农民群众自主改厕,真正使群众成为改厕“受益者”和“主导者”。
(二)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尊重农民居住现状和生活习惯,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策,规范施工,务求群众满意。
(三)示范带动、统筹推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选择基础设施好,群众意愿强的乡村,在充分做好试验示范的基础上,加快整村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整改、健全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列入长期整改问题厕所,分类分层次推动,不能“一刀切”,简单整改,盲目推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护”原则,健全问题整改和长效管护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选择适宜改厕模式。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选择推广简单适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运维费用低、群众乐于接受的改厕模式,气候适宜有供水保障的建设三格式、粪污集中处理式等微水冲卫生厕所;寒冷缺水的,试验推广卫生旱厕。技术模式至少经过一个运行周期试验,成熟后再逐步推开。新改建户厕应退街进院、建新拆旧,与村容村貌相协调。做好保温防冻,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引导入室进屋。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支持农户结合新建房屋自主改厕。
(二)落实户厕标准规范。各乡镇党委、政府要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指南》和《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典型模式》的通知(农办社〔2020〕7号)》和《山西省农村粪污集中处理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DB14/T2352-2021)标准要求改厕。卫生厕所达到有墙、有顶、有门,厕屋净高不低于2m,厕屋室内面积≥1.2m2;地基夯实,浇筑10厘米厚、C20混凝土,化粪池上沿低于冻土层,一般应低于地坪50cm以下,贮粪池不渗、不漏,清渣口、出粪口密闭有盖,便于清掏,不得掩埋。安装内径不小于10cm的排气管且高于厕屋屋檐50cm,确保改造后的厕所达到无蝇蛆、基本无臭和如厕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三)严把改厕“三关”程序。一要把好产品质量关,要严格招标采购程序,鼓励改厕产品集中采购,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建议建立改厕材料选购名录,中标施工公司所用材料必须从名录中采购,确保产品质量。二要把好施工质量关,要加强工程监理,强化施工队伍技术培训,没有培训不能上岗,鼓励乡村工匠施工,探索建立由乡镇政府主管、第三方监理、村民代表、改厕户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三要把好竣工验收关,进一步完善农村改厕验收标准和办法,关口前移,注重地下部分,分阶段验收。鼓励由政府、农户、施工方联合逐村逐厕签字验收,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的不得拨付奖补资金。
(四)统筹推进系统建设。坚持改厕与保障供水同步、污水治理设施衔接。各乡镇党委、政府在改造水冲厕所时,要充分考虑当地供水条件,与“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相衔接,并大力推广节水型设施设备,引导农民群众节约用水。坚持改厕与污水处理同步,合理衔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一体化设计、一体化建设、一体化治理。城镇周边村,可将厕所粪污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人口聚集度高的中心村、旅游乡村等,要优先就近利用周边已建成的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确有必要新建的,可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处理设施。
(五)切实健全管护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改厕所,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运行管护机制。农村卫生厕所运行管护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县级建立健全日常巡检机制,乡镇层面建立农村改厕管理服务站,村级层面成立管护小组,聘请厕所管理专员负责后期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合理布局建设服务网点,形成规范化管护制度。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当地农民和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开展包括改厕及管护在内的村内民生基础与公共设施建设,提供便捷、经济的管护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规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付费与市场运维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用得满意、用得放心。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25年3月底前)。完成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资金落实、技术培训、厕具招标等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4月1日-11月15日)。做好组织推进、收集图片资料,建档立卡,扎实开展地上、地下部分的项目实施。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11月15日-12月底)。根据不同改厕的组织模式,确定相应的验收办法,各乡镇完成新改厕和问题厕所整改完成后,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人员、包村干部验收,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人员、包村干部签字,乡镇复验后报农业农村局审验,审验合格后分类分项分价核算进行补助。未经新建验收以及在质保期内的问题厕所不予补助。进行验收。同步开展资金拨付和卫生户厕建档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开展农村改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责任,组织好各村扎实有序推进改厕工作;要积极动员群众参与改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作为农村改厕的管理主体,要统筹谋划安排农村改厕工作,卫健、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要紧密协作配合,充分履行职责。
(二)加强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农民原则上自愿改厕。新建改厕三格式、双瓮式4000/座。资金来源省级补助1000元/座、县级配套3000元/座。通风改良式2000元/座,资金来源省级补助1000元/座、县级配套1000元/座。中央安排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的村进行整村奖补,要用于支持粪污收集、储运、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县财政部门要牵头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健全制度,及时下拨资金。
(三)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农村改厕是农村人居环境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乡两级相关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组织管理、技术指导、资金支持、改厕进度、建设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要建立工作调度制度,每月23日前要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当月及累计工作情况,县级将以适当方式通报农村“厕所革命”进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改厕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及时报道农村改厕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改厕管护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农村改厕工作的良好氛围。
解读链接:【图解】关于印发《交口县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