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办发〔2024〕25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全市城乡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免除全市城乡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吕政规发〔202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