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办发〔2024〕15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交口县2024年第一批货物运输源头企业
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企业的管理,根据《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函﹝2024﹞36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函﹝2024﹞12号),结合我县货运源头企业经营状况,特对我县2024年第一批货物运输源头企业进行公示。
附:交口县2024年第一批货物运输源头企业公示名单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