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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办发〔2024〕8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调研反馈问题线索的核查报告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4-04-10 15:25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政办发〔2024〕8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调研反馈问题线索的核查报告

省核查组:

2024年4月8日,接省核查组转交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调研反映我县群众到县政务大厅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一事的投诉后(具体内容见附件1),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政府督查室开展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由背景

2023年年底新建政务服务大厅竣工。2024年2月24日(正月十五星期六)县委召开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进驻新大厅办公。为方便群众办事,审批局未暂停办公,安排3月10日至15日进行旧大厅档案资料盘点打包,3月16日(星期六)、17日(星期日) 搬迁入驻,3月18日至31日为运行调试阶段。

二、事由经过

经核查,当事人持有的农药经营许可证于2023年11月28日到期。11月期间,当事人到县政务大厅咨询延期申请事宜,工作人员根据《农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农药经营许可证实行一企一证”,明确告知其需办理“个转企”业务及准备的相关资料。

2024年3月11日,当事人到旧大厅办理“个转企”,工作人员再次告知其办理程序和准备资料。当日其向县税务局申请办理了清税证明后,县政务大厅帮办代办中心为其准备资料,因处于搬迁前准备阶段,出现政务服务平台系统不稳定,当日未能提交线上申请,当事人携带纸质材料离开。

3月19日,当事人到新大厅办理,提交线上申请后,工作人员在半小时内完成审核,当场打印营业执照交付当事人之子。当日,当事人之子持营业执照到印章窗口办理印章刻制业务,印章窗口工作人员查看营业执照的登记日期为2015年,当事人之子不清楚其父前面办理过程,也未说明办理过“个转企”业务,工作人员认为不属于免费刻制首套印章服务范围,告知市场价为210元/枚。因双方信息沟通不畅,当日未能办结。

3月20日,当事人本人到场说明情况,工作人员及时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服务,并于3月28日领取。

3月28日,当事人领取印章,大厅帮办代办中心帮其提交了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因“中国农药系统”平台(属全国性平台,不属我县维护管理)故障,工作人员多次尝试未能正常登陆操作,向当事人及其子说明原因。

3月29日,工作人员登录“中国农药系统”可正常操作及时电话告知当事人,并完成审核打证工作。当日当事人委托他人下午取走证件。

三、整改情况

该投诉存在办公场所搬迁、网络调试、流程优化等客观因素,暴露出我县政务服务内部流程不规范、购买刻制公章三方服务管理不优、个别人员服务不周到等问题。我县将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站位,警醒警示、举一反三,立即整改。

1.立即向当事人进行道歉。已责成审批局负责人亲自登门道歉,说明情况,取得了当事人和投诉人的谅解。

2.立即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该起投诉,当事工作人员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分管领导、局长进行检讨。

3.立即优化流程效能再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发挥“一网通办”平台作用,聘请专业团队强化系统的运营维护,确保窗口之间网络畅通,功能衔接有序,政务服务系统运行稳定。

4.立即配强人员服务再提质。健全完善导引标识,配齐窗口、帮办人员,压实岗位职责,强化业务内部传递办理,减少群众窗口跑腿,坚决避免沟通不畅带来的工作误差,高效服务群众。

5.立即健全机制环境再创优。针对办公新场所,进一步查缺补漏,健全微笑服务、政务服务“十个一”等各类规章制度。

我县诚恳接受群众、媒体、上级和社会的监督,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正视问题,积极整改,进一步强化政策、法规的深入研究学习,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交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审批质量,更好地服务群众,全力创优营商大环境。

附件:

1.转办投诉单

2.当事人业务办理过程资料 (帮办代办、企业开办、农药经营许可证)

3.整改资料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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