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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办发〔2023〕16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3-06-13 17:10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政办发2023〕16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交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2

(此件公开发布)

交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

为认真贯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确保交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近期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恶化,特制定该项目区域削减方案。

一、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例行监测资料,2021年交口县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物指标中,SO2年均浓度9µg/Nm3,NO2年均浓度16µg/Nm3,PM10年均浓度70µg/Nm3,PM2.5年均浓度30µg/Nm,CO95百分位日均浓度1.2mg/m3,O390百分位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148µg/m3,以上各项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交口县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二、工作依据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要求: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上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

开发区位于吕梁市交口县,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以上要求须对交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拟排放污染物进行等量削减替代。

三、削减目标

根据环评单位计算,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量及等量削减量见下表:

1  削减情况分析    单位:t/a

项目

颗粒物

SO2

NOx

VOCs

开发区近期污染物排放量

371.22

425.69

638.98

15.26

申请削减量(等量削减)

371.22

425.69

638.98

15.26

综上,交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等量削减量为:颗粒物371.22吨/年;SO2 425.69吨/年;NOx638.98吨/年;VOCs 15.26吨/年。

四、削减方案

1、超低排放改造

交口县天鹏冶炼有限公司1×318m3高炉及配套90m2带式烧结机、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2×380 m3高炉及配套2×100m2带式烧结机、交口县天马能源实业有限公司2×318 m3高炉及配套90m2带式烧结机进行钢铁超低排放改造。提标改造后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5毫克/标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0毫克/标立方米,颗粒物排放浓度≤10毫克/标立方米,天鹏公司可削减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73.804吨/年,氮氧化物:468.266吨/年,颗粒物:60.782吨/年;天马公司可削减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280.4812吨/年,氮氧化物:880.5078吨/年,颗粒物:74.2434吨/年;旺庄公司可削减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265.418吨/年,氮氧化物:1048.773吨/年,颗粒物:303.8102吨/年。

综上,超低排放改造可削减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619.71吨/年,氮氧化物:2397.55吨/年,颗粒物:438.84吨/年。

以上削减量部分用于山西道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15万吨/年电熔铝系高温材料技改项目及新建年处理60万吨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其中15万吨/年电熔铝系高温材料技改项目使用量为:颗粒物:118.534吨/年、二氧化硫104.44吨/年;新建年处理60万吨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使用量为:颗粒物13.29吨/年。

剩余可用于开发区的削减量为:颗粒物307.01吨/年、二氧化硫515.26吨/年、氮氧化物2397.55吨/年。

2、焦化关停

交口县天马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焦化厂关停可削减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27.53吨/年,二氧化硫:39.56吨/年,氮氧化物:100.8吨/年,VOCs 100.59吨/年。

山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焦化厂关停可削减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36.708吨/年,二氧化硫:44.68吨/年,氮氧化物:171.5吨/年,VOCs 134.53吨/年。

以上焦化企业关停可可削减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64.24吨/年,二氧化硫:84.24吨/年,氮氧化物:272.3吨/年,VOCs 235.12吨/年。

以上项目可用于开发区区域削减的量见下表。

2  区域削减来源一览表(吨/年)

序号

项目

削减量(吨/年)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VOCs

1

超低排放改造

307.01

515.26

2397.55

/

2

焦化关停

64.238

84.24

272.3

235.12

3

合计

371.25

599.50

2669.85

235.12

通过实施上述区域削减方案,可削减区域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371.25吨/年、二氧化硫599.50吨/年、氮氧化物2669.85吨/年,VOCs 235.12吨/年,满足交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污染物等量削减要求。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企业治理项目的实施由各企业负责落实。

2、严格监督考核对污染物削减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年度综合考核,作为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并向社会公开。

3、加强舆论宣传要加大对区域削减方案实施情况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督促相关企业积极落实削减措施,促进区城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附件:交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区城污染物削减表

附件:

交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区城污染物削减表

序号

削减源名称

削减前排放情况(t)

削减方式

削减量(t)

削减后排放量(t)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颗粒物

SO2

NOX

VOCs

颗粒物

SO2

NOX

VOCs

颗粒物

SO2

NOX

VOCs

1

交口县天鹏冶炼有限公司

183.699

218.74

727.851

0

提标改造

60.782

73.804

468.266

0

122.917

144.936

259.585

0

2022年1月

交口县天鹏冶炼有限公司及生态环境局

2

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

549.12

456

1439.58

0

提标改造

303.8102

265.418

1048.773

0

245.309

190.582

390.807

0

2022年1月

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及生态环境局

3

交口县天马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305.1334

509.83116

1294.6578

0

提标改造

74.2434

280.4812

880.5078

0

230.89

229.35

414.15

0

2022年1月

交口县天马能源实业有限公及生态环境局

4

交口县天马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焦化厂

27.53

39.56

100.8

100.59

关停

27.53

39.56

100.8

100.59

0

0

0

0

2022年1月

交口县天马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及生态环境局

5

山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焦化厂

36.708

44.68

171.5

134.53

关停

36.708

44.68

171.5

134.53

0

0

0

0

2022年1月

山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焦化厂及生态环境局

合计

503.0736

703.9432

2669.8468

235.12

已用于其他项目

131.824

104.44

剩余可用于开发区

371.25

599.50

2669.85

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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