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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办发〔2022〕12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口县石口镇乡村e镇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2-08-04 16:13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政办发〔2022〕12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口县石口镇乡村e镇培育工作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我县乡村e镇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交口县石口镇乡村e镇培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口县石口镇乡村e镇培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动石口镇乡村e镇培育工作,根据《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培育和壮大电商产业。促进电商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创业就业服务水平,促进我县香菇产业种植、加工、销售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石口镇乡村e镇培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重点项目库及全县发展规划,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创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二)企业主体,全民参与。以企业为主体,自主创建、自主运营,主动探索、复制、承接新模式新业态,着力推动企业产品创新、品牌创新和供应链创新。积极鼓励大学生、返乡青年等开办网店销售农产品,带动全民参与电商创业,营造浓郁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

)政策支持,创业创新。积极引导本地企业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的交易模式,促进企业利用现有流通网络,推动寄递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工业品网购进村,全面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

2022年4月全面启动石口乡村e镇培育工作,到2022年底前建成投运。(详见附件1)

四、预期效果

1.实施效果。在培育过程逐步我县打造成为晋西“优质香菇供应基地”,引导香菇产业实现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带动周边山猪食用菌、核桃、小米茯苓等一批“小而美”自主品牌发展,构建“产业+电商+配套”可持续发展电商生态体系。

2.社会效益。通过项目持续运营,健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为本地企业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果的商业带头人和本地网红,助力本地农产品企业互联网转型升级,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3.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当年总产值不低于1.5亿元,同比增长率高于吕梁市平均水平2百分点,网络零售额不低于5500万元,同比增长率高于吕梁市平均水平5百分点新增市场主体不低于15个,吸纳就业不低于2000人,规划区域内市场主体纳税额不低于500万元左右。

4.可持续能力。通过可持续运营运维“十四五”期末,累计培育市场主体不低于250个,总产值不低于1.8亿元/年,网络零售额不低于8500万元/年,培育形成本地品牌不低于15个,吸纳就业人数不低于2600人,规划区内市场主体纳税额不低于840万元。

五、重点任务

(一)培育乡村e镇主导产业。引入电商研发机构,以主导产业开发系列网销产品,制定网络产品标准和网络流通标准。围绕香菇产业的电商化发展定向邀请行业专家、电商专家、渠道平台、省内外优质大型企业关注、宣传交口香菇、与对口企业签订长期供应渠道,促进交口香菇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培育引进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引入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宽主导产业产品销售渠道,建立全网营销渠道,建设具有O2O展示展销和体验功能的线下产品特色馆,扩大网络销售。

(三)发展跨境电商。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培训中心,完善跨境产品供应链和跨境物流等配套服务。落实跨境电商扶持政策、培育跨境电商企业。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应用企业和专业跨境电商人才。

(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成立“交口县公共区域品牌运营协会”,打造建设交口公共区域品牌,整合乡村e镇及县域内特色农产品,塑造整体的品牌效果,形成系列品牌特色,为交口县主导产业农产品上行提供战略支持。

(五)培育乡村e镇商业带头人。建立电商产业培训孵化中心。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机制,对接大专院校,针对不同层次和类别人员安排培训内容,计划开展培训1000人次以上,其中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商业带头人不低于5人,本地网红不低于30人。

(六)健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改建交口县乡村e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完善公共服务中心基础配套设施,升级电商产品展示体验中心,建成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电商产品展示体验中心。

(七)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场地,改造建设1个功能相对完善、设施齐备的智能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寄递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慧社区建设,拓展便民生活圈应用场景,构建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完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八)加大招商引资。制定乡村e镇招商引资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引才引智力度,促进产业提升和结构调整,推动乡村e镇高质量发展。

(九)推进乡村e镇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协同发展。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乡镇商贸中心、物流站点、等社会网络,建设3个乡(镇)级电商服务站,20个村(行政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乡村e镇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整合快递、供销、商贸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快递共同配送联盟,实现农副产品上行网销全国、工业品下行配送入户,构建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区域内物流配送体系。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年3月-2022年4月30日)

1.成立乡村e镇项目建设领导组,统筹整体工作。下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1名,成员若干。

2.确定运营企业。确定主导推进乡村e镇培育实施的企业。

3.摸清现有资源。对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基础、电商基础、物流快递、脱贫攻坚情况、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情况进行摸底排查。

4.制定执行方案。制定《交口县石口镇乡村e镇培育工作方案》、《交口县石口镇乡村e镇建设发展规划》等。

5.召开启动会议。召开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启动大会,全面启动项目培育工作。

6.多种形式宣传。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公示、悬挂横幅、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对乡村e镇培育项目进行大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2年5月1日-2022年11月30日)

1.项目组织。改造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仓储中心,统筹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进行项目推广宣传、招商、培训以及区域服务中心、网点的建设,具体负责开办网店、村级服务点建设项目受理业务,相关政策、业务咨询服务等。

2.开展建设。培育乡村e镇主导产业、培育引进电子商务企业、发展跨境电商、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乡村e镇商业带头人、健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促进创业创新、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协同发展。

3.组织培训。成立培训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培训工作,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人才培训工作,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培训所需的场地、设备、仪器以及培训人员召集等,为培训工作创造便利条件。

4.日常管理。加强对新开网店日常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提高网店运营管理水平。

5.项目自查。县工信局牵头,严格按照《山西省培育石口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开展自查,确保项目高质量推进,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定期上报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验收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1月底)

县工信局和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初步验收,提出整改问题,运营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加强对项目的自评验收,做好迎接山西省商务厅专家验收准备。

(四)提升阶段(2023年2月1日-2023年3月底)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专家验收组反馈意见,及时整改,对建设、运营过程中出现的薄弱环节,落实提升措施,同时汲取各地市乡村e镇建设好经验好做法,扎实做好我县乡村e镇培育工作。

七、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成立交口县乡村e镇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乡村e镇建设组织领导。

(二)完善政策支持,强化资金保障。将交口县石口镇乡村e镇建设纳入县政府年度重点项目,建立健全乡村e镇发展多元化和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及项目的信贷支持。

(三)创新建设模式,激发各方活力。探索构建政企协作、优势互补的乡村e镇发展模式,将政府的战略规划、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与社会资金的管理效率、技术创新有机结合,激发社会资本参与乡村e镇建设、运营和管理的活力和创造力,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广大农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

(四)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跟踪问效。将石口镇乡村e镇培育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制定乡村e镇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乡村e镇考核与评价、监督与失误责任追究机制,跟踪评估各责任单位任务落实情况,促进建设目标按期实现。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开展乡村e镇培育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认知水平,增强电子商务的应用知识,积极支持并参与乡村e镇培育工作,形成电子商务普及和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1.交口县石口镇乡村e镇培育工作项目表

2.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工作领导组

3.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验收办法

5.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1

交口县石口镇乡村e镇培育工作项目表

项目

序号

工作目标

属性

(一)

科学谋划布局

1

高质量完成交口县石口镇乡村e镇培育方案和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约束性

(二)

培育乡村e镇主导产业

2

培育壮大香菇特色主导产业

约束性

3

对接省内外优势电商产业和市场优质资源,建立和完善乡村e镇香菇1条电商产业链供应链

约束性

4

积极对接省市内大型企业,在乡村e镇培育不少于1家的本地大型企业下沉供应链试点

期望性

(三)

培育引进电子商务企业

5

引进和培育在本市有一定影响电商龙头企业5家以上

约束性

6

研究制定资金奖励办法和奖补标准,对注册和引进到乡村e镇的电子商务企业以及乡村e镇内电商业绩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

约束性

7

在淘宝、天猫、京东等国内知名大型电商平台建立1个以上乡村e镇产品特色馆

约束性

8

与交口县商业银行协商在乡村e镇建设至少1家金融服务网点,为企业提供优惠金融服务

约束性

(四)

发展跨境电商

9

鼓励发展跨境电商,培育和引进在本市有影响的跨境电商龙头企业1家

期望性

10

对接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入驻1家以上跨境电商平台

期望性

11

打造1处跨境电商创业培训基地(与电商产业培训孵化中心共用),培训跨境电商人数累计500人次以上

期望性

(五)

打造区域公用品牌

12

做强1个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不少于5个“小而美”自主品牌

约束性

13

研究制定一套成熟的区域公用品牌运行和管理制度

约束性

14

做好品牌营销,每年参加至少2次区域公用品牌展会(包括线上和线下展会),并充分利用好线下本地媒体和线上特色产品管理资源,拓宽销售渠道,扩大网络销售

约束性

(六)

培育乡村e镇商业带头人

15

打造1处电商产业培训孵化中心,培训人数累计1000人次以上

约束性

16

聘用商业专家5人,培育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商业带头人5人以上

约束性

17

引进专业网红讲师和电商培训机构1家以上,开展电商人才定制培训

期望性

18

发挥网红效应,培育本地网红数量不低于30人

约束性



19

每年举办1次“交口电商杯”创新创业或技能大赛

约束性

(七)

健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20

改建交口县乡村e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约束性

21

搭建1个线上公共服务平台

期望性

22

建立1处电商产品展示中心,宣传展示推介本地优特产品和优势资源

约束性

(八)

完善物流配送体系

23

改建1个功能相对完善、设施齐备的乡村e镇智能电商仓储物流配送中心

约束性

24

引导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推动物流快递统仓共配

期望性

25

与社会物流合作,推动建立1个寄递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期望性

(九)

加大招商引资

26

设立政府引导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乡村e镇

期望性

(十)

优化营商环境

27

研究制定本地针对“乡村e镇”的“放管服”专门政策

约束性

28

完善乡村e镇内电商企业信息采集制度,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

期望性

(十一)

加强宣传强化管理

29

利用各类媒体,每年开展5次以上有关“乡村e镇”内容的宣传活动

约束性

30

强化管理,确保乡村e镇建设、运营等方面合规合法,不发生违规违法事件

约束性

(十二)

加强组织领导

31

成立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的工作领导组,并确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约束性

32

研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支持标准,引导社会资金开展乡村e镇打造工作

约束性

(十三)

产业定位

33

项目验收当年总产值不低于1.5亿元,并于验收后“十四五”期间总产值年增长率高于吕梁市至少2个百分点

约束性

(十四)

建设规模

34

规划范围:石口镇(南山村、下蒿城村)。总规划面积约4.9平方公里

约束性

35

项目验收当年总投资规模不低于2亿元

约束性

(十五)

市场主体发展

36

项目验收当年网络零售额超过5500万元,并于验收后“十四五”期间网络零售额年增长率不低于7%

约束性

37

项目验收当年新增市场主体不低于15个

约束性

38

项目验收当年吸纳就业不低于2000人

期望性

(十六)

创新驱动

39

引入至少1个电商研发机构,设立1个以上金融服务网点和1个以上通讯服务网点

约束性


附件2

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工作领导组

为深入推动培育乡村e镇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乡村e镇培育项目工作领导组。

一、领导组成员名单

   :李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王尚赟县政府副县长

   员:周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长宏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由秉雄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俊峰县发改局局长

李志勇县工信局局长

周文杰县教科局局长

    王安前县财政局局长

吴文华县人社局局长

    张晨辉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俊卿县住建局局长

杜晓刚县交通局局长

王计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闫海龙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保双县文旅局局长

马志杰县市场局局长

    丁文玉县统计局局长

文永明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团县委书记

宋禄珍县妇联主席

王金明县残联理事长

韩长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主任

马锋忠县税务局局长

任瑞斌水头镇镇长

郭建强康城镇镇长

双池镇镇长

郭保平桃红坡镇镇长

王志宏石口镇镇长

霍晋芳回龙镇镇长

白福生温泉乡乡长

覃耀明山西农商银行交口县支行行长

杨小明县邮政分公司经理

    孟凡江县移动分公司经理

李双江县联通公司经理

高宝清县电信公司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国华同志任兼任。

以上领导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接任,由成员单位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不另行文通知。

二、各单位职责分工

(一)领导组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及我县有关乡村e镇培育工作的各项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出台乡村e镇培育工作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项目整体推进工作,研究制定促进乡村e镇发展的体制机制。组织审定乡村e镇培育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召开领导组会议,听取成员单位推进乡村e镇培育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负责对乡村e镇培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确保乡村e镇培育工作顺利推进。

(二)领导组办公室职责

组织拟定乡村e镇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制定乡村e镇培育工作阶段性实施计划,督促成员单位完成领导组安排的各项工作。筹备领导组有关会议,做好承上启下及各成员单位协调沟通工作。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发布相关部门有关乡村e镇培育的工作信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向领导组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汇报乡村e镇培育工作进展情况。根据领导组的安排,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发展乡村e镇培育工作有关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和考核。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统筹、组织、实施乡村e镇的宣传、推介工作,总结推广优秀经验,加大典型示范宣传力度,积极在国家和省级主流媒体上报道交口县乡村e镇特色发展,扩大交口县知名度和影响力。

县政府办:负责全县乡村e镇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管和等级保护工作,打击电子商务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县发改局:统筹全县乡村e镇发展规划的实施和重点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支持山西省 乡村e镇重大项目建设,负责电子商务商品和服务交易的价格行为监管。

县工信局:统筹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指导、协调、服务工作,拟定乡村e镇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电子商务培训,整合完善商贸流通、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售后服务等电子商务发展相关的资源。负责商贸流通业的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承担县乡村e镇建设项目领导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县教科局:推动乡村e镇高端人才及科研教学团队的发展;推进职业技术学校积极开展电子商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推进校企合作和产品研发;落实外来电商人才子女入学问题。

县财政局:落实乡村e镇发展的资金保障,建立完善乡村e镇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动态监管服务。

县人社局:负责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的创业培训、服务工作,落实创业支持政策。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乡村e镇发展的土地、房屋支持服务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乡村e镇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总体规划。

县交通局:负责全县乡村公路全覆盖,为农村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色农业产业、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负责生态原产地品牌的整体营销推广;负责传统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线上销售和电商转型发展;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电子商务培训。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涉及网络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等相关内容的市场监管;推进网络文化、新闻出版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整合优化旅游资源,利用电子商务手段进行旅游特色资源的宣传推广,组织旅游特色产品的线上线下联合展销。推动文旅资源要素向乡村e镇区域内聚集发展。

县市场局:负责做好乡村e镇内企业登记和证照办理流程简化和相关费用减免优惠政策的制定工作,加强对乡村e镇区域内企业(网店)诚信教育和网上监管,负责网销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认证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全县乡村e镇相关数据的统计、监测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落实乡村e镇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

团县委:引导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参与乡村e镇建设,鼓励创业就业,培育电子商务生力军。

县妇联:统筹组织妇女的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及农村电商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

县残联:统筹组织残疾人的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及农村电商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

县供销社:负责牵头推进供销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加快农村供销社站点信息化改造,协助推进农副产品开展网上交易活动,共同参与乡村e镇工作,配合打通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县税务局:负责落实支持乡村e镇项目和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完善和创新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征管方式。

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的乡村e镇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和试点乡镇的项目建设,指导试点村做好平台、网络建设,畅通工业产品进农村、农特产品进城市渠道。

县邮政分公司:负责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引导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降低电子商务物流成本,促进物流配送规范化、集约化、环保化。建设完善县乡村物流服务体系,牵头负责打通乡村e镇快递“最后一公里”。

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负责推进电信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对乡村e镇区域范围内企业给予一定的资费优惠,在乡村e镇区域内设立通讯服务网点,提供优质便利服务。

山西农商银行交口县支行:负责在乡村e镇区域内设立金融服务网点,为乡村e镇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和交易服务。


附件3

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专项资金

第一条 为规范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晋财省直预〔2021〕9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以下简称乡村e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专项资金是指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用于乡村e镇建设的资金。项目管理是指在专项资金支持乡村e镇建设期间,通过对乡村e镇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验收,确认乡村e镇建设是否符合要求的活动。

第三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为项目主管部门,在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配合下对乡村e镇进行管理,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e镇办)负责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质量、支持政策落实等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对专项资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绩效评估。县乡村振兴负责督促、协助开展电商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第四条专项资金使用原则

(一)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建设运营项目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考察遴选等形式确定项目承办企业,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

(二)政府引导,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弥补短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电子商务的积极性。

(三)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专项资金使用要求

(一)在乡村e镇建设过程中,要充分整合利用原有设施资源和服务资源,采取“项目建设”或“升级改造”的方式开展综合乡村e镇各项建设工作,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等规定,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购买流量、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等。有关支持政策体现扶贫导向,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三)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和三部门文件规定,对省财政专项资金设置专账,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等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应符合《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及支出重点工作内容。

(五)项目承办企业必须按照省市和项目合同约定的投资额度、建设标准、时限要求进行专项资金的使用。

第六条专项资金拨付程序

(一)专项资金应按照乡村e镇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及项目建设合同条款进行拨付。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拨付由承办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向县e镇办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

(三)由县e镇办或第三方机构审核或验收后,提出资金拨付意见。

(四)由县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按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4

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验收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晋财省直预〔2021〕9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收程序

(一)承办企业向县e镇办提交书面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可以分模块或分阶段申请进行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应组织项目整体验收。

(二)县e镇办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对申请材料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初步核查,作出是否符合验收条件的决定。

(三)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成员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

第三条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报告、查看材料等方式对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第四条验收内容与标准

项目验收组依据《交口县石口乡村e镇培育工作方案》、《项目合同文件》及山西省商务厅考核指标等确定的建设内容和标准进行项目验收。

第五条项目验收应出具验收报告,明确验收结论。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及社会监督。

第六条验收应由县政府组织有关单位组成验收组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5

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监督检查内容

(一)项目建设情况,是否按照石口乡村e镇实施方案和建设合同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正常投入运营。

(二)资金使用情况,是否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弄虚作假等不合规情况。

(三)项目运营情况,是否按照石口乡村e镇实施方案进行运营并达到运营效果。

第二条监督检查频次

(一)项目建设情况,每月至少一次。

(二)资金使用情况,每次财政资金拨付后进行一次检查,或根据项目进度适时开展检查。

(三)项目运营情况,自运营之日起,每月至少一次。

第三条监督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看材料及其他可行方式。

第四条日常监督检查应形成记录资料,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项目单位进行整改,项目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如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可根据相关规定按违约处理。

第五条有关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信息、决策程序等集中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专栏公布。

第六条项目承办企业对项目评审、建设、实施和验收等各环节的材料应及时、完整地整理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交口县石口乡村e镇培育

解读链接:【图解】关于印发《交口县石口镇乡村e镇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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