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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办发〔2022〕22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口县2022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2-07-21 16:54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口县2022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交口县2022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8

此件公开发布


交口县2022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和化解重特大洪涝灾害风险,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汛工作,根据吕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吕汛办[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今年我县防汛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以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负责制及相关责任制为重点,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行业防洪与社会参与并重,明确防汛目标,把握防汛重点,规范工作秩序,严明防汛纪律,优化调度,科学决策,全力以赴打好防汛保卫战。

总体目标是:“三确保,一减少”,即在设防标准内确保西山水库、塘坝、骨干淤地坝不垮坝;确保重点河流堤防不决口;确保县城及城镇不发生较大洪涝灾害。遇超标准洪水做到科学调度,全力组织抢险,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坚决杜绝人员伤亡。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做好全县五大河道、主要沟道、河道疏浚、清障工作,确保行洪畅通。特别注意大麦郊河、石圪塔至侯家坪段、双池河南河滩段、回龙河秦王岭至茶坊河段、康城河段、温泉河石岭后至响义段以及县城河道的清障疏浚。另外,要加强防范河堤、河段沿线居民及建筑设施的防洪保工作。

(二)重点抓好水库、蓄水塘坝、骨干淤地坝、尾矿库及凡可蓄水的所有工程且下游有村庄的影响居民安全的,要采取一切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重点防范近年来由于露天开采、排土排渣、采煤采矿导致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区域,确保下游企业、居民、相关设施安全。

(四)全力做好城镇、农村危房排查改造除险工作,加强防范因持续强降雨诱发房屋倒塌危及居民安全工作,杜绝人员伤亡。

(五)全力做好县城、城镇低洼地带除涝排洪疏导工作,努力使居民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具体措施

(一)全力做好水库等蓄水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

水利局对水库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点,立即组织进行除险加固。要强化责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水库管理站要落实好防汛值班,大坝巡查,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进一步明确巡查内容、线路和方式。要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的联系,实时掌握天气形势的变化,建立临时水情报汛站,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明确抢险重点、应急队伍和撤避险措施,保证在灾害性天气和较大洪水时人员的及时转移。

(二)加强防汛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人对辖区内所有河道、支沟、沟道重点防洪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确保检查质量。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确保不出纰漏。

矿山企业组织专人进行自查,将防范暴雨,洪水淹井作为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露天矿山企业要加强对排水系统、截水沟、排土场、储煤(矿)场、边坡稳定性进行检查,防止汛期形成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尾矿库要重点检查排洪设施和坝体稳定性,切实搞好防控工作。

(三)下大力气开展河道清淤除障工作,切实提高行洪能力

各乡镇、相关责任部门要对辖区河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着重将堆土、弃渣、桥下涵洞垃圾等有碍行洪的各种障碍物进行彻底清除,坚决制止乱采、乱占、乱堆、乱倒现象。各乡镇要排查清楚辖区内的设障情况,按照“谁采挖,谁恢复,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下达清障令,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清除障碍,组织群众对辖区内的沟渠进行疏浚,确保行洪安全。

(四)充分发挥山洪预警预报设施作用,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各乡镇、村委要严格落实山洪防御“九个一”基本要求,全面做好山洪防御工作。一是乡镇政府要对辖区内河道、危险路段、桥涵、边山峪口等地段的排查,掌握危险区域内人员居住、交通出行状况,制订严密的“防、撤、抢”组织体系,确保突发暴雨洪水情况下人员安全。二是要对山洪预警系统的操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以确保水情、撤避信号传输的准确及时。三是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住建、教育等部门要加强督导,对处于边山峪口的学校、村庄逐一进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滑坡、泥石流造成人员伤亡。

(五)完善防汛预案,提前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工作

1、强化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建设各单位、各乡镇、村要备足、备好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机具、车辆。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可实行定储、代储、协储等不同方式,并要明确物资调度负责人、运输方式和补偿机制等;有防汛任务的县级行政机关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完善充实县、乡、村三级防汛抢险队伍,要求县级不少于100人,乡镇不少于50人,行政村不少于50人。将完善和组建的各级防汛抢险队伍名单、队伍负责人、联系人名单报回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强化各类防汛应急预案的完善和执行各乡镇级均要编制防汛应急专项预案论证后报县防汛办。各级防汛主要领导要熟悉预案内容,掌握预案规程,按照预案要求启动预警、响应,科学调度防洪工程、队伍、物资等要素,把预案工作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轨道。预案原则上要每三年修订一次报原审批单位审批。各行政村要编制防汛应急撤避险预案,以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险地点等为主要内容,报乡(镇)政府批准后实施;各行业所有承担防汛任务的单位也要制定和完善本行业防汛专项预案论证后报县防汛办(由县水利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乡(镇)政府、村委等相关单位要针对辖区内山洪、塘坝、骨干淤地、尾矿库、电厂储灰场、农村危房等防洪重点,采取一定防御措施,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以撤避险为主,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撤避险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六)做好培训演练工作,加强防汛宣传

各乡镇要按照修改完善的防汛和山洪灾害预案,组织实施以行政村为单位的演练,进一步强化、实践、考验预案的执行和可操作性能力;应急管理、水利、住建、自然资源、公安、交通、教育、电力等防指成员单位要对本行业相关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在汛前举办一次防汛专项培训。各工程管理单位要结合实际,在汛前至少举行一次防汛演练;县防汛办要在汛前组织举办防汛行政首长培训班,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防汛行政领导进行培训,学习并熟悉基本的防汛知识,提高科学决策、指挥调度和快速反应能力。县防汛办要在汛期前我县主要媒体上利用文字、图片、典型事例、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群众撤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

《防洪法》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以下要求明确相关责任人,切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防指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责任,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防汛工作合力。

1、明确防汛行政责任人。县级防汛行政责任人由县长或分管防汛的副职担任;乡(镇)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则由乡(镇)长担任。各级行政责任人要按照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国汛〔2003〕1号)要求,认真履职,确保辖区内的防洪安全。

2、落实分级分部门防汛责任制。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教育、住建、交通、电力等部门在汛期要在县防汛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督促和指导做好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实行分级分部门防汛责任制。各防洪重点部位由有管辖权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即部门责任人;由分管技术的领导负技术责任,即技术责任人。部门和技术责任人名单要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3、落实单位岗位责任制。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教育、住建、交通、电力等承担防洪任务的管理单位,其管护责任人由单位一把手担任。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人员职责分工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巡查责任人、报汛责任人、值班责任人等各类岗位责任人。管理单位要对各岗位责任人提出明确任务和要求,定岗定责。对岗位责任制的范围、项目、安全程度、责任时间等,要做好详尽规定,以备核查,各类岗位责任人名单要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4、落实全县防洪重点和抗旱责任制。落实交口县2022年全县防洪重点和抗旱责任人的通报相关工作要求。

5、公示责任人名单。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汛前以防汛抗旱指挥部正式文件公布辖区内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各类防洪重点部位的行政和技术责任人名单以及机关单位包乡镇、包村责任人名单,同时在当地媒体上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严肃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在防汛工作中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积极有力、真抓实干、成效显著,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官僚主义、侥幸麻痹导致防汛工作明显不作为,各项防汛措施严重不落实,重大险情隐患处置不果断,上级防汛指令执行不到位,防汛严峻形势长期没有改观的,拒不履行防汛责任人职责或敷衍塞责,擅离职守,处置不当导致明显人为责任事故的,拒不执行上级防汛指令,特别是在汛情紧急情况下不顾全大局利益,妨碍防汛抢险大局的,发生由于工作不力,导致人员重大伤亡和巨大财产损失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三)强化防汛值班和汛情报送制度

各乡镇和防指成员单位要严格实行汛期24小时全天候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完善防汛值班制度,规范防汛工作程序,严守值班纪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对全县防汛值班实施监督,不定期抽查各乡镇和各单位的防汛值班情况。险情发生时,各乡镇、各单位务必在第一时间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及时报告灾情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和不报,不得越级上报。重大汛情发生时,要立即上报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隐患等信息的上报需由党委或政府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城镇防汛办公室和农村防汛办公室;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络,正面引导舆论,特别要抓好网络舆论引导和管理,对防汛决策、部署、汛情、防汛动态等需公开报道时,要按照国家防总、中宣部《关于加强防汛抗旱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国汛〔2007〕10号)要求,严格执行新闻发布和稿件送审制度。

(四)组织汛前检查,确保工作到位

各乡镇和防汛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和我县实际情况,组织安排部署汛期大检查工作。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教育、住建、交通、电力等防汛重点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要细化措施、逐条落实防汛工作,同时制定本行业防汛工作和检查方案,明确措施,认真落实,汛前完成第一次防汛检查;各乡镇和相关单位的行政主管领导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检查出的疑难问题,要全面掌握防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办,责令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对推诿扯皮和拒不整改的,要联合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明确职责,细化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根据县政府规定的职责要求,完成好本行业的防汛任务,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政府办: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防汛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以基干民兵为主的200人抗洪抢险队伍,在汛情、旱情紧急的情况下能快速行动,完成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灾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汛措施的任务。

县水利局: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抢险指导工作并及时完善专家库。负责对水库、骨干坝、淤地坝、河道等涉水工程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改。负责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综合分析雨情、水情、旱情、洪水,发出信息和预报并及时报防汛办。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开展防洪调度演练。组织编制西山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本系统所管辖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防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加固修复,确保在汛前修复完成,发挥防洪功能。组织实施指挥全县水利设施、防护工程的基础建设。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防汛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指导协调汛期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省市划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在灾情发生时,负责下达动用指令,对救灾物资进行统一调度。指导防汛减灾知识宣传和救援演练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县城河道的防汛工作,制定县城河道的防洪抢险预案,对县城河道的设障地段进行清障,确保县城河道安全度汛,组织实施县城区域内水利设施、防护工程的基础建设。参与城市防洪减灾的有关工作。管理和使用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负责监督检查城镇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和安全运行,制定并实施城镇防汛方案,组建不少于30人的抢险救援专业队,对所存隐患及时整改排除。

县工信局:协调组织落实本系统各企业、事业单位的防洪任务,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各企事业单位的防洪安全,对所存隐患及时整改排除。

县发改局:协调安排骨干防洪工程建设及修复水毁工程所需的资金和计划内物资。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全县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防汛所需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负责筹措特大洪水、特大旱情、抢险救灾资金。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本系统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及所需物资设备,及时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提供所需的车辆等运输工具。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干警,协助防汛部门对遇险人员进行搜救,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协助灾区政府维护社会治安,依法打击蓄意扩大化传播汛期险情的违法活动。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洪与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汛的治安保卫工作,及时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提供所需的车辆等运输工具。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对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巡查勘察、监测防治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地质灾害损失。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防汛和重大抗灾救灾活动的新闻宣传和专题报道工作。及时发布汛情、旱情通报、公告。

县教育科技局: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防汛安全,并保证安全度汛;负责组织学校受影响范围内洪涝灾害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汛期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组织修复受损校舍、合理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县民政局:负责洪涝旱灾区灾民的生活保障及社会救助工作。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组织医疗机构参与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掌握农业洪涝旱灾情况,负责洪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等工作,负责推广应用旱作农业的技术工作;负责全县农业企业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县农业企业安全度汛。

县公路段:负责本系统公路设施、在建工程以及在建工程所处河道的防汛安全。负责所辖路段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及所需物资设备的道路通行保障工作。

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负责所辖邮政、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和畅通。尤其是在有线通信中断的情况下,保障防汛信息的及时、准确、迅速传递。

县交通警察大队:疏导交通,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县消防队全体消防员对防汛应急预案的演练,接到汛情通知,迅速组织消防员参加洪涝灾害的救援工作。

县防震减灾中心(应急救援中心):负责组织应急救援中心全体人员对防汛应急预案的演练,接到灾情通知,迅速组织救援人员参加洪涝灾害的救援工作。

县社: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调拨、供应和必要的储备。

电力公司:负责发供电系统防洪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优先保障防汛抢险、排洪、救灾的电力供应。在指挥部的调动下提供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

县农机中心:负责抗洪排涝救灾的所需农机设备机具的调拨、供应和必要的准备。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情况监测,及时准确地为防汛指挥部提供天气预报。

县石油公司:负责防汛所需油料的供应调拨。

县人保公司、县人寿公司:负责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指挥部做好辖区防洪工作,具体负责镇管单位、企业及辖区居民的防洪工作。成立防汛应急指挥机构,制定符合乡镇的防汛专项预案,有效预防和处置汛期灾害。

1.各乡镇乡镇长是本辖区内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防汛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汛意识。

3.要成立50人的汛期抢险救援应急分队,指导各村委的防汛工作。

4.掌握本乡镇汛期灾害易发区域信息,做好重点防护对象的防洪安全检查和清障加固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5.组织本乡镇按照防汛专项预案开展培训和演练。

6.负责协调汛期救援时装备的调集和物资储备,做好后勤保障供应工作。

7.负责组织本辖区灾民的转移、安置,按有关规定做好因在抢险过程中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

驻地各类大型矿山企业:根据交口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成立防汛应急指挥机构,制定符合本企业的防汛专项预案,有效预防和处置洪涝灾害。按照防汛专项预案开展培训和演练。负责提供汛期应急救援所需大型挖掘、装载、运输等工程抢险装备,积极协助当地政府进行抗洪抢险工作,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六)联系方式

县防汛抗旱值班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值班电话:5422567      传真:5422567  

县汛期监测预警值班室设在县水利局

值班电话:5421898      传真:5421898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5427462      电子邮箱:jkxfxbgs@163.com  

解读链接:【图解】关于印发《交口县2022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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