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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办发〔2022〕2号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口县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特色产业扶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2-03-25 15:24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交口县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特色产业扶持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2

(此件公开发布)


交口县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特色产业

扶持实施方案试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及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安排实施“三优两区”战略,推进“六大”提升工程,全方位推动我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乡村振兴一把手负责制,推动各行业各部门履行乡村振兴职责,引领全社会协同参与。

坚持精准扶持原则。做到项目安排精准、扶持对象精准、资金使用精准、联农带农精准,确保特色农业产业取得实效。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立足我县独特的生态、气候、土壤条件,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优势产业。

三、发展目标

通过产业政策扶持,基本形成产业优势明显、效益显著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稳定带动脱贫户、“三类”监测户增收的特色农业产业体系通过优化投入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形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及能人大户等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壮大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的良性发展模式;强化龙头带动作用,促进龙头企业提质增效。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发展目标

四、扶持政策

(一)2022年村集体经济组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投资的新建、扩建农业产业项目,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牵头、参与、合作的新建、扩建农业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入部分,财政投入扶持资金比例不超45%(含45%),剩余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自筹解决,或通过合作、合资等模式吸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人大户及龙头企业等社会资金参与共建,合作经营。财政投入扶持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要确权到项目实施所在行政村。村集体保底年收益不得低于财政投入的7%(含7%)。村集体收益主要用于带动脱贫户、“三类”监测户增收和村公益性岗位、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救助及奖励等。

(二)本年度实施的农业产业项目,根据产业结构、经营状况及联农带农等情况予以项目固定资产投入中自筹资金(除财政投入部分)的10%-40%补助,重点支持产业技术、产品营销、品质提升、农产品加工、农机装备、龙头企业带动、特色农业园区化发展等。

补助依据:

1.产业政策: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现代农业、特优新农产品加工业、特色产业等。

2.经济效益:支持经营管理现代化、营销及效益良好、运行规范正常,鼓励龙头带动、全产业链发展及品质提升等。

3.生态效益:符合产业环保政策,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鼓励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

4.社会效益:要建立联农带农、益贫带贫机制、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优先有效帮扶带动脱贫户、“三类”监测户稳定增收,至少带动3户以上,且户均年增收达到5000元以上的,予以项目固定资产投入中自筹资金(除财政投入部分)的10%-40%补助,每补助5000元,原则上需带动1户脱贫户或“三类”监测户,不达带贫户数的根据实际情况按比率降低或取消补助比例。

5.产业促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特色农业园区化发展。对农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认定的经营模式先进、农业生产托管覆盖面大、集中连片、适度经营规模(3000亩-8000亩)的集群示范园,可按不高于每亩50元进行补助。

6.其它:所有项目均需严格按照项目库管理办法进行申报入库;带动脱贫户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全县统筹,优先重点带动“三类”监测户;不可重复享受政策补助;上级相关政策和要求补助或配套的按上级规定执行;且申请补助的产业项目需在产业、经济、生态、社会、集群等方面效益明显,具体由项目主管部门认定;项目固定资产总投入超出2000万元的,按封顶2000万元予以财政投入和补助测算。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将该项工作列入本年度重点任务,做好政策宣传落实、项目入库、组织实施等;县乡村振兴局要强化项目入库、把关入库项目质量等;县财政局要统筹好资金匹配落实等;项目主管部门要指导好项目方案制定、技术服务等;县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业人员做好产业指导、跟踪服务等;其他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发挥好帮扶作用。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积极所驻村做好产业规划,帮助项目落地及稳定高效运营等,稳定提升脱贫户、“三类”监测户增收

)强化项目管理实施要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强化产业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各乡镇要负责产业项目的计划落实、推进实施、检查验收、绩效考核、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各村委要成立项目后续管理机构,跟踪、监督经营情况,保障收益和村属资产安全。

(四)加大考核问责。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主要考核内容。各产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按时序进度推进,确保年度目标完成。

解读链接:【图解】关于印发《交口县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特色产业扶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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