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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办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1-02-03 11:13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政办发〔2021〕2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不仅严重扰乱矿产开发秩序,同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做好“两节”和全国“两会”期间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尤为重要。为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成果,确保“两节”和“两会”期间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安全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我县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两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重要性。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打击私挖滥采的第一责任人,县自然资源局是打击私挖滥采的主要责任部门,要切实扛起打击私挖滥采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亲自带队巡查,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明确专班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做到知责履责尽责。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 

  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遏制和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及以各种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各类私挖滥采和改装车运输非法开采矿产品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确保“发现一起、叫停一起,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矿业秩序和矿山管理相关职责的通知》(交政办发〔2016〕2号)文件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全县矿产资源的排查监管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立即对各类露天开采矿山越界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并坚决予以查处;公安部门要主动摸排线索,对涉嫌破坏矿产资源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各乡镇要切实加大排查力度,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巡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交警部门要在重点区域、村道路口设卡,依法查处改装车运输非法开采矿产品行为。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切实构建“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针对节日特点,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局、公安等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督促检查,检查打击私挖滥采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检查打击私挖滥采队伍是否履职尽责。各乡镇、自然资源局要组织专门的巡查队伍,分区域不间断进行巡查,做到巡查全覆盖、监管无盲区。一旦发现私挖滥采行为,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要彻底封死堵死,炸毁填埋,绝不能留下死灰复燃的可乘之机,确保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持续稳定,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动态监管,建立完善和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发现制止、移交问责等相关制度机制。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管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充分调动全社会广大群众共同监督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做到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及时组织依法查处,形成强大的监督氛围,凝聚社会共识,全面构建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浓厚的舆论宣传和监督氛围。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链接: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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