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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办发〔2020〕35号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货物运输源头企业进行公示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0-06-01 16:43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政办发〔2020〕35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全县货物运输源头企业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企业的管理,根据《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车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县货运源头企业经营状况和科技治超的有效应用,现对我县2020年货物运输源头企业进行公示。 

  附件:交口县货物运输源头企业公示名单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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