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办发〔2019〕50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派驻人员及管理工作的通 知
县直各有关部门:
实行“两集中、两到位”是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近日,市纪委对我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了检查,指出部分单位服务窗口无人值守、部分单位只派驻1名工作人员等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派驻人员及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行政审批服务职能、事项、场所等条件和党政机构改革需要,现阶段应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有:发展和改革局、教育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气象局、地震局、城管大队、公用事业中心(供热、供水)。
二、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各单位行政审批股原则上整体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具体人数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量确定,但按照AB岗制的工作要求至少派驻两名工作人员。
三、各单位派驻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自觉服从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管理,日常工作、考勤考核由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派驻工作人员调整、变动的要及时补充,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四、按照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清单的通知》(交政办发﹝2019﹞36号)和“大厅之外无审批”的要求,各单位要充分授权派驻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集中受理、办理有关审批服务事项,杜绝“只挂号、不看病”,避免企业和群众“两头跑”。确因涉密、场地限制等原因不宜进驻的单位和审批服务事项,需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报政务中心备案。
五、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加强派驻人员的管理,加快政务服务“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建设,积极推进便民服务“网上办”,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和功能互补,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各单位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备案表于2019年7月15日前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时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备案,确保派驻人员7月15日全部到岗,开展工作。
联系人:张海威,15536403649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