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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办发〔2020〕15号关于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回头看”检查方案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0-03-16 18:35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政办发〔2020〕15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回头看”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吕梁纪委《关于印发<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完胜监督执纪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通知》(交政办发〔2019〕8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回头看”检查,现将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交口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回头看”检查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力保障我县脱贫攻坚决战完胜,根据中共吕梁市纪委精神,全县涉及使用扶贫资金的单位,集中查找整改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纪委安排部署,强化政治担当,保证脱贫工作成效和脱贫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落实脱贫“四不摘”要求,紧盯扶贫资金,重点查找项目资金、低保资金、社保资金、公共服务资金以及其他涉农资金专款不专用、违规整合、违规套取、挤占挪用,资金重分配、轻监管、“一拨了之”等突出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建立整改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为全县脱贫攻坚决战完胜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工作重点 

  重点对2017年以来扶贫项目资金、低保资金、社保资金、公共服务资金以及其他涉农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管理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1、资金拨付方面:扶贫项目建设资金是否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涉及贫困人口补助类资金是否按规定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是否按规定进行报账制管理;是否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是否存在扶贫资金支付进度慢、滞留延压或闲置现象。 

  2、资金使用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专项扶贫资金负面清单;是否存在使用扶贫资金安排到脱贫攻坚以外的项目支出,违规使用扶贫项目资金列支项目管理费、招待费和各类奖金及福利,通过项目多头重复申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扶贫补助资金等。 

  3、资金管理方面:扶贫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投资评审;是否违反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法管理规定;是否有优亲厚友现象;是否擅自变更建设内容,不按规定程序报备;是否启动了没先立项和无预算安排的扶贫项目建设;是否存在因扶贫项目安排不精准、项目管理不规范,导致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差。 

  4、资金监管方面:是否存在扶贫资金监督力度不够,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落实是否到位,到村到户资金是否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村级项目建设资金是否执行了“四决议两公开”程序,项目峻工后是否组织验收。 

  5、问题整改方面:各级纪检、审计、财政部门对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或绩效评价中反映的问题和自查自纠问题,特别是省巡查组、督导组提出的“专款不专用、违规套取、挤占挪用等”问题,是否全面整改到位,是否建立工作台账、问题清单、落实责任、逐项销号。各单位要作为重点,结合实际,提出整改措施。 

  三、各部门主要自查项目和内容 

  县组织部负责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贫困村村级活动场所等扶贫项目进行自查,核查是否存在烂尾、半拉子工程,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等问题。 

  县扶贫办负责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类、小额信贷贴息等扶贫项目进行自查,核查项目库是否完善,所有扶贫项目是否按照项目评审、批复程序入库,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等问题。 

  县财政局负责对2017年以来的资金台账进行梳理,核查资金是否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涉及贫困人口补助类资金是否按规定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是否存在扶贫资金支付进度慢、滞留延压或闲置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专项扶贫资金负面清单;是将扶贫资金安排到脱贫攻坚以外的项目支出。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食用菌项目、种养殖等农业产业项目进行自查,核查项目是否正常运营,贫困户分红是否按时到位,扶贫资产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烂尾、半拉子项目,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等问题。 

  县农机中心负责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农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进行自查,核查项目是否运营正常,贫困户分红是否按时到位,扶贫资产是否明确,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等问题。 

  县农经中心负责对2017年以来使用扶贫资金的合作社进行账务检查,核查是否账务健全,是否存在挪用扶贫资金现象等问题。 

  县水利局负责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水利扶贫项目进行自查,核查是否存在半拉子工程,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等问题。 

  县林业局负责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林业生态扶贫项目进行自查,核查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贫困户的劳务报酬是否能达到规定比例,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等问题。 

  县交通局负责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交通扶贫项目进行自查,核查是否存在烂尾、半拉子工程,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等问题。 

  县住建局负责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危房改造项目进行自查,是否将补贴资金按标准按时发放到户,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等问题。 

  县城乡综治办负责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行自查,核查是否存在烂尾、半拉子工程,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等问题。 

  县教科局负责对2017年以来本单位及各学校实施的教育扶贫项目进行自查,核查是否将补贴资金按标准按时发放,是否存在烂尾、半拉子工程,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等问题。 

  县卫健体局负责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健康扶贫项目进行自查,核查是否将补贴资金按标准按时发放到户,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等问题。 

  县人社局负责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自查,核查是否按时完成培训任务,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等问题。 

  县民政局负责对2017年以来发放的低保资金进行自查,核查是否按时按标准发放,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等问题。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扶贫项目进行自查,核查是否存在烂尾、半拉子工程,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等问题。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扶贫项目进行自查,核查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等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配合各主管部门做好扶贫项目的自查工作,同时,对近年来各级纪检、审计等部门对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或绩效评价中反映的问题,核查是否建立工作台账、问题清单、落实责任、逐项销号,是否按时上报整改台账等。 

  四、时间安排及步骤 

  1、单位自查。3月10日至3月15日,各单位针对上述自查重点,进行任务分解,全面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台账。 

  2、县级检查。3月16日至3月22日,我县派出检查组对2017年以来的扶贫项目资金、低保资金、社保资金、公共服务资金及其他涉农资金进行重点检查。 

  3、集中整改。3月23日至3月28日,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落实具体措施,整改责任到人,集中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按时上报整改情况。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吕梁市纪委安排此次“回头看”的重要性,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紧迫性、严肃性,以高度负责、认真务实的态度组织开展好“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做到不走过场,全面摸清底数,确保取得实效。 

  2、认真排查。“回头看”过程中要结合上级巡视、扶贫资金专项审计中发现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找出问题根源,制定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财政局负责汇总上报。各单位梳理问题清单、整改台账,自查报告务必于3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财政局农财股,联系人:白晋瑜,电话5421411,电子版资料发送至548751920@qq.com。对到时不报、自查不彻底的单位,市纪委进行重点检查。 

  3、严格整改。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对各级纪检、审计、财政部门对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或绩效评价中反映的问题和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其他共性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号入座、举一反三、统筹研究,一并列入整改范围,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挂账销号,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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