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8〕74号)和《山西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大清查协调机制及其办公室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晋粮检字〔2018〕11号)文件要求,建立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县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协调机制职责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根据省政府大清查实施方案,制定全县大清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大清查督导检查工作;向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报送检查结果和工作情况;协助省抽查组开展抽查工作。
召 集 人:王小明 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刘盛堂 政府办副主任
梁 效 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成 员:刘云岐 财政局副局长
田国光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郭燕红 统计局副局长
高保明 农发行交口县支行行长
韩晓东 派驻第八纪检组组长
二、县协调机制办公室职责
落实县协调机制各项工作部署;制定全县大清查实施方案、检查方法、工作指引,编写培训教材;组织指导检查师资和业务骨干培训;统一协调与联络县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市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组织全县大清查统计数据分解登统工作,建立分区域、分品种、分性质的政策性粮食数量和质量数据库;起草全县大清查总结报告,汇总大清查结果;通报全县大清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做好督促整改工作;接受其他市县委托,做好异地储粮检查工作;整理和归档全县大清查文件档案;起草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工作动态;组织新闻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落实保密措施;负责县协调机制办公室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后勤保障工作;县协调机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发改局,粮食服务中心承担具体工作。
主 任:梁 效 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成 员:刘云岐 财政局副局长
田国光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郭燕红 统计局副局长
李建生 粮食局储运股股长
和少君 粮食局财审股股长
梁 军 粮食局统计股股长
高保明 农发行交口县支行行长
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起草全县大清查实施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协调与联络县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市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筹备全县大清查工作动员会和协调机制会议;制定全县大清查检查方法、工作指引等制度规范,编写培训教材;组织指导大清查师资和业务骨干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协调机制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大清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整改;接受其他市县委托,做好异地储粮检查工作;整理和归档全县大清查文件档案;起草全县大清查总结报告,汇总大清查结果;起草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工作动态;组织新闻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落实保密措施;完成县协机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梁 效 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成 员:田国光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建生 粮食局储运股股长
刘 颖 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2、库存统计数据分解登统组。负责全县大清查库存统计数据的分解登统工作;组织大清查数据分解登统演练;汇总全县大清查检查数据;负责全县大清查统计数据登统应用系统的技术指导;县协调机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郭燕红 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梁 军 粮食局统计股股长
成 员:武建国 粮食批发市场管理中心主任
3、质量安全检查组。制定全县大清查质量检查工作方法,并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大清查质量检查扦样人员、检验机构资格条件,负责遴选公布扦样人员、检验机构名单;组织检验机构评审;制定扦样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负责全县大清查质量检查技术支持;负责质量检查数据登统汇总,撰写总结报告;县协调机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蔡建国 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李建生 粮食局储运股股长
闫吉奎 粮食局稽查队副队长
郑云停 粮食局办公室副主任
4、经费保障组。编制全县大清查预算,负责全县大清查经费收支管理,保障全县大清查工作经费;县协调机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刘云岐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和少君 粮食局财审股股长
武俊峰 粮油购销中心会计
5、技术指导组。负责全县大清查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县协调机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李建生 粮食局储运股股长
成 员:梁 军 粮食局统计股股长
武俊峰 粮油购销中心会计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